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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宣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1-06-08 17: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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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十四五”时期,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全县必须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扎实做好第一个五年工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所有工作重中之重,实现新发展阶段“三农”发展有新突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州委一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三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村社会持续繁荣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量稳质升,“一村一品+”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效果明显。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更高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支撑有力。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文明持续提升,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面促进。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按“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保持“尖刀班”等主要帮扶机制持续运行。落实好现有帮扶政策不变,适时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转移。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完善稳定帮扶工作模式,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做好全省试点工作,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持续巩固兜底保障成效。继续加大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落实扶贫基础设施运维管护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弱项,稳定大中型安置点产业就业,推进中心村安置点以设施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发展,提升“扶贫车间”等吸纳就业能力;充分发挥伍家台、松坪易迁安置点全国脱贫攻坚交流学习基地考察点示范带动作用,巩固深化消费帮扶成效。

3.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有效衔接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社会力量帮扶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贫困地区脱贫后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的支持。充分利用区域协作和对口帮扶机遇,扩大帮扶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转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4.保障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提升自给能力。稳定粮食生产,扩大复种指数,确保完成任务。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促进生猪等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生猪存(出)栏恢复到2017年水平。强化特色产业基地建管,推进伍家台贡茶、贡水白柚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稳定茶、果、烟、药、菜基地面积85万亩,建设2个以上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一批蔬菜保供企业。开展节约粮食、杜绝浪费行动。

5.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2021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6万亩,养好用好耕地,确保粮食、特色农产品稳产优质、旱涝保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控制未利用地开发,拓宽耕地补充途径。

6.实施“一村一品+”行动。

依托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发展,围绕全县“六大产业”,立足本地优势资源,积极实施“一村一品+”行动。强化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推动村域农业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每个村培植1个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到2025年,全县所有乡村振兴重点村全部打造成“一村一品+”示范村。

7.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坚持走绿色、有机、富硒发展之路,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水生资源养护。建强农业执法队伍,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县域清江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十年禁捕”有效落实。加大整村、整企、规模化“三品一标”认证力度,“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年均增长5%以上,2025年总数达到80件。

8.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紧盯优势主导产业,围绕建设全产业链目标补链、强链、延链,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全县打造2个全产业链优势产业集群,打造4个农业产业强镇,每个村培植1个有特色和独特竞争力的主导产业。

9.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引进、联合、合作等方式组建茶、果等主导产业集团。2021年新增培育州级以上龙头企业1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以上,新增“六有”家庭农场62家、“六有”专业合作社90家,培育新型市场主体60家,新增新型职业农民500人。加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滞销应急响应机制。到2025年,茶叶产业培育1家产值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其他主导产业培育1家以上产值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

10.强化农业品牌和市场建设。

充分利用绿色、有机、富硒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充分利用“世界硒都”资源,推进县域公共品牌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扩大“快递进村”业务范围,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加快伍家台贡茶、贡水白柚、道地中药材等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实现规范化运营。

11.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农业特色产业带动能力,大力发展乡村休闲、避暑、康养、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推动全域旅游和重点景区提档升级。高质量举办乡村旅游活动,通过“旅游+文化”、“景区+农家”、“旅游+消费”等模式做好多元经营文章。积极开发山地和水上运动、建设农业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支持市场主体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实体。2021年新培育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个。

12.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推广特色优质种质作物和畜禽品种。做实做强贡茶研究院和贡水白柚研究院。建设硒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大力开展有机硒营养食品、有机功能食品等研发应用和精深加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加快保鲜冷链、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建设。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完善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农业生产灾害应急机制。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技术保障。

(三)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3.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优化村组设置,稳妥开展村级建制调整,严格规范村庄撤并。2021年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坚持“乡镇主体、群众参与、县级备案”模式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原则,整合涉农资金,跨类别使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重点支持每个乡镇新建1个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1个重点村,加强椒园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确保3年持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争取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建设,新申报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加强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保护申报工作。加强村庄建设监管,依规有序开展建设。加强民房建设规范引导,因地制宜设计符合地域特色民房图纸供农民建房使用。

14.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病险水库排查除险加固,完善乡村供水运营长效机制,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集中供水率均达95%以上。加强美丽乡村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重点产业路、旅游路等道路通行质量,常态化推进危桥改造和安防工程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持续做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到2025年全县农网平均供电可靠率达99.8%以上,户均电压合格率达97.5%以上。加大乡村光纤网络建设,确保行政村通光纤率100%,自然村通光纤率达70%以上。加强村级客运站点、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5.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100%;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支持中心村建设民办公助托幼机构,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0%;深化“县管校聘”和“校内公益托管”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扎实推进文化惠民服务,深入开展“送戏下乡”和“双进双促”演出活动。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做好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拓展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培训,每年新增城镇就业2500人。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

16.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分类有序、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护,2021年完成70个村厕所改造整村推进任务,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扩大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确保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标;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治理乡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以村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大扫除”活动,积极打造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

17.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城乡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有序整合、双向流动。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稳步扩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城乡同步规划建设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移动物联网,推动身份认证、移动支付、水电费网上缴费等信息技术在农村广泛应用,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示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8.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巩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巩固山长制,推行林长制,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森林病虫害防治,抓好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湿地和保护区管护,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质量提升等生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河(库)长制”,积极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全面加强水生态保护,做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完成农村小微水体整治;做好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编制河流“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

(四)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19.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机制和村“两委”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推行驻村第一书记向派出单位党组(党委)和所在乡镇党委“双述职”制度。依法依规、科学民主修订村规民约,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等自治和群团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广泛调动“乡贤”、“村贤”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和平安家庭建设,巩固“一村一警”工作成效,创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雪亮工程”作用,落实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开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及时办理乡村信访事项。

20.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乡风文明试点村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整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殡葬、文明低碳祭扫,加强农村家庭教育、家风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以上;积极开展典型选树和“出彩”系列评选。完善乡镇实践所、村实践站工作网络。建立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

21.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依法做好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好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到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广泛开展,“三社”深度融合发展,基本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健全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巩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做好村级债务清理,积极化解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所有债务全部化解,2023年前完成所有村级债务化解。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三、强化保障

22.强化党委农村工作机制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运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善协调机制,强化调度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县乡组建乡村振兴指挥部,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千企帮千村等七个专项工作专班。县乡党委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县乡领导带头驻点抓落实责任机制。继续实行县直部门派驻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任职,优先重用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

23.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投入。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支农支出只增不减。加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财政投入绩效评价。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拓宽涉农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完善涉农贷款增量激励政策机制,全县涉农贷款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积极运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建立财政、金融、社会等多元化农业农村投入体系。扎实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推广,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申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不断完善优化农业一揽子保险和防贫保险。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24.加强乡村人才保障。

将乡村人才保障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选拔培育生态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村返乡创业、乡村基层治理等优秀人才。持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联合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实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试行特色产业农民技术员聘用制度。持续开展农村创业人才、致富带头人等各类人才培训,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在外人才返乡创业,建立在外人才信息库,搭建柔性引才平台,建立“产学研联盟+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进“双创”基地建设。

25.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

各乡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重要部门每年向县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乡镇和县直单位采取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履职不力、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强化乡村振兴宣传,总结推广典型案例,讲好乡村振兴“宣恩故事”,广泛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原标题:《“十四五”时期,宣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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