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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事实26】病房里的立案

2021-06-08 17: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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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平和法院交通庭吗?”

“是的,请问您是哪位?”

“嗯…我…我是一名受害人,我和我老伴都被车撞了,现在我们两口子都躺在医院里。”

“哦,那需要我们法院为你做些什么呢?”

“我们想告对方,但是现在都受伤了,去不了法院。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们法官为当事人提供了上门立案服务的报道,所以我就打个电话咨询一下你们。”

“我们法院是有这项服务,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你先把具体的情况跟我说一下,看看我们能不能帮助你。”

2021年5月31日,平和法院交通庭收到了受害人邮寄的书面申请、住院证明等相关的材料。交通庭的法官助理经审查后,认为符合上门立案的条件,于是决定为这两名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老人开通绿色通道——上门立案。

# 病房里的立案 #

当天一早,交通庭的法官助理小杨带着书记员小林坐上了警车,开往位于市区的正兴医院。当法官助理走进当事人的住院房间并说明来意后,这两位老人就立马想从各自的床上坐起来,但明显十分吃力,儿子和儿媳妇也连忙从阳台走进来,端茶、倒水、搬椅子,一家人显得十分激动和紧张,法官助理连忙摆手示意老人不用起来,儿子媳妇不用忙。双方寒暄了一阵后,他们的儿子就将该起事故的来龙去脉详细地讲了起来。

事故发生在2021年4月16日的傍晚,黄某成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在平和县坂仔镇宝南村路段,与赖某成驾驶的普通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损及摩托车驾驶人员赖某成与乘员周某花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经平和县交警大队认定,黄某成负全部责任,赖某成、周某花无责任。赖某成、周某花受伤后被送往漳州市正兴医院治疗,经医师诊断伤情为:全身多处皮肤裂伤及右侧多处肋骨骨折等伤害。

在病房里,周某花打着石膏的脚吊在半空中,她让她儿子把床头摇高一点,开始向法官助理诉苦:“我们在这里已花了将近2万块钱的医疗费了,现在己欠费无力缴交。我们要求对方给付医疗费,但一直没有结果。医生和我们说,接下去需要大额医药费,所以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求助于你们法院。”说着说着,老人抹起了眼泪,显得十分委屈。

为了抚平当事人的心理创伤,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说了很多安慰的话,并让其放心,答应会按法定的程序帮他们立案。随后请老人的儿子先将材料整理一下,然后在法官助理的指引下,两位老人完成了签字、捺印等程序…

“好了,我们已经帮你们把立案手续做完了,考虑到你们目前的情况,我们建议你们也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先让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两位老人和他们的儿子纷纷表示同意,并当场书写了先予执行的申请书,一并交给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临走的时候,两位老人一直挽留,还让其儿子为其订个午餐。法官婉言谢绝了,并告知老人这样就算立完案了。老人一家都十分感激,他们的儿子拿了一袋橘子一直追着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跑到了楼下。

“我们真的不能拿,不然是违反规定的。”

“哦哦哦,那好吧,实在太麻烦你们了,太感谢了…”

完成工作后的法官助理如释重负,打开手机一看,已经中午12点了…

上门立案暖民心

近年来,平和法院交通庭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为群众办实事,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持续落实常态化司法服务,着力打通诉前“一公里”,为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今年以来,共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18件次。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事实26】病房里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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