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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善意高效执行 295万元货款当即到账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09 16: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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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执行是为企业减负,善意执行是为企业护航。”近日,荆州区法院执行局秉持高效、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快速执结一涉企案件,不仅为申请执行企业追回货款295万余元,同时也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

2017年4月28日,被告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接荆州某工程项目后,与原告荆州市某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就商品混凝土供货事宜签订《商砼采购合同》,并约定供货方式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供应了相应数额的预拌混凝土,但被告在工程完工后却并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截止2020年5 月5日,经双方公司对账,被告仍欠原告商品混凝土货款本金、保理费、手续费及商业承兑汇票贴息共计579万余元。

今年3月,某公司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无果后诉至荆州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协议达成后,被告自觉履行了200多万元,之后便不再履行。4月28日,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荆州区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被执行人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予以查询,同时,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程序。在确认被执行人账户有财产后,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经过再三斟酌,认为涉企案件的执行既要快速高效又要善意文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武汉,当面给被执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做工作,告知其直接司法划扣的法律后果,劝说其从企业信用出发,尽快筹措闲置资金自觉履行给付义务。经过执行干警多番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同意立即履行,并于当日将295万余元执行款汇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荆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张星

2021年第64期

总第643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善意高效执行 295万元货款当即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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