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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五十三:因出行受阻,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主动上门履行
在岳塘法院案件承办人办公室,何某当场支付20万现金。
“法官,这里是20万现金,你点下,麻烦赶紧给我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以及名下冻结的账户,这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近日,一名被执行人带着20万现金和申请执行人一起来到法院和解执行案件。
案情简介
13年前,被执行人何某以急需资金为由向申请执行人肖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之后,肖某多次向何某催要借款,何某总以资金困难为由推脱,一直未归还。最后甚至联系不上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肖某向法院进行起诉,经审判后,判决何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偿还肖某借款20万元,如不履行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何某也一直未能联系上,肖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岳塘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对何某名下可执行财产进行了查控,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对何某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冻结名下银行账户等措施。在出行受阻后,何某主动联系到肖某,并带上20万现金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肖某放弃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何某当场支付2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岳塘法院将教育成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提高干警的服务能力,以铁的纪律严格要求每位干警,切实履行党的使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五十三:因出行受阻,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主动上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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