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立法法大修明确税收法定,地方立法权拟扩至284个设区的市
大修立法法,无疑是2015年全国两会的重要章节。
3月4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62岁的傅莹身穿灰色套装,在闪光灯中落座。
作为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宣布本次大会议程时介绍,会议的议程之一就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2014年,立法法即已进入修订程序,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正草案。这一次,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两年来首次在代表大会的层面来审议一部法律草案。
若草案能顺利通过,则意味着已启用了近15年的立法法将有1/3的条款被修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盘点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4大亮点。
亮点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最大亮点。
宪法虽早已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考虑到当时的中国法治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建立现代税制的经验和条件都不够,就由全国人大将设税权授权给国务院。
近年来,要求“税收法定”的呼声渐涨,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等人曾多次提交议案,要求落实税收法定。
傅莹也明确表示,如果立法法修改此次通过,凡是开征新税,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草案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不过,相较于草案的二审稿,三审稿已有一定的删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仅仅规定税种的开停征和税收征管基本制度,不足以涵盖税收法定的基本内容。
赵冬苓则认为,如果根据三审稿,那就意味着随意上涨燃油税等情况,依旧可以再次出现,“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全国人大可以管税率问题”。
亮点2:赋予235个设区市立法权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就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称,草案将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这意味着,一旦修正案草案通过审议,过去仅有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将扩至284个设区的市。
换句话说,将有235个设区的市(地级市)新获立法权。这些市可以就城市建设、市容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对于这一拟定条款,学界褒贬皆有。
有相当一部分学界人士担忧,地方政府会借助立法权加强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利益。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这种担忧不必存在。
首先:立法法将重要的立法事项都保留给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无权染指,且《立法法》确立了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的原则等保障,“立法法提供的保障,能够防止和避免地方滥用立法权。”
亮点3:部门规章不得减损公民权利
“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律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
3月4日,傅莹在谈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特别提出了这一新增条款。
草案具体的规定为,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也就是说,类似机动车限行、限购等具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性质的行为,以后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红头文件,不能再任性而为。”这是舆论对这条规定的普遍解读。
还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也考虑到,对于一些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两年到期后,要么依法成为地方性法规,要么及时废止。
亮点4:立法授权将有时限
草案对授权立法也有了限制。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授权立法的问题是,一旦授权出去往往很难控制。以税收问题为例,1985年,全国人大将设税权授权给国务院后,至今已有30年。
“授权过程中,因为授权不明确,授权的事项、期限以及行使授权的基本原则都不清晰、明确,使得被授权主体在行使这些权力时随意化,滥用授权。”他说。
对此,草案新增加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和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