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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十字路口的交警:就算能躲过危险,也躲不掉矛盾
2015年3月11日晚间,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交警茆盛泉在执法过程中因被一辆违规行驶的车辆拖行,重伤不治而离开人世。

“我们是一线基层交警,每天在马路上站早晚高峰,其实我们平时经常遇到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为,市民不理解的情况也有很多,有些车辆甚至是冲着交警直接撞过来的”,茆盛泉最好的朋友,交警叶艇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谈起了交警工作的难处:“说起这些郁闷的事,小茆总能讲笑话化解。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又态度一致,严厉处罚。”

随着近年来交通管理任务愈加繁重,道路里程和机动车数量增长,交警维护交通秩序面临越来越多困难。警力严重不足,交警经常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至2010年间,中国警察因公牺牲2182人,负伤15734人。其中,因同犯罪分子搏斗、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牺牲人数较多。

在日复一日的执法过程中,交警会面对违法者逃避处罚,甚至暴力抗拒、强行冲卡等突发状况。尤其是单独执勤时,容易陷入“孤军奋战”中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就在上海交警茆盛泉牺牲前三天,3月8日上午北京一男子驾驶套牌车在交警检查时强行闯卡通过,连撞两辆社会车辆逃逸,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驾驶员群体的不断扩大,不少“路怒症”患者容易与执法交警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将交警当成情绪宣泄攻击的对象。

交警作为基层执法人员,站在与老百姓面对面的第一线,更是在如今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
当交警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执法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时,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冲突。但另一方面,执法时为避免矛盾而无原则的妥协,产生“越闹越有理”的不公平现象,亦会损害法律的尊严。

另外,一部分违规执法的交警也损害了这个群体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认为交警执法是出于利益驱动,是为了罚款。
2013年10月央视曝光江苏徐州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在未对车辆进行检查的情况下,连续对同一车辆进行处罚。此类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交警在正常执法时的权威受到破坏,警民关系进入一种恶性循环。

2014年新型可视化记录仪在包括上海、河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新型执法仪实现了取证手段的多样化,让执法过程更加透明,提高了执法的公信力,减少行政诉讼和复议。
另据相关数据显示,北京市警方自2010年开始使用执法记录仪以来,投诉同比下降31.2%,群众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了16.7%。

在这次上海交警被拖行身亡的事件后,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认为,交警的日常执法属于行政执法,不是行政侦查,因此可以考虑使用防御性武器,而不是枪械等攻击性武器。而近年来,在一些打击如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中,中国部分地区的交警已佩枪上岗,并对枪支使用有严格要求。

与此同时,为避免在日常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轻微违法行为时麻痹大意,交警需要通过定期的自我防护理念、单警装备使用技能的培训等,来提高自我保护技能。


深圳交警在2014年8月曾创新“体验式执法”,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现场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试图让违规司机懂得“我的什么行为是错的”,但并不强制体验远光灯。

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交警在执法时试图更多地选择“柔性执法”,而非强制力的方式来规避可能发生的警民矛盾。

站在每一个繁忙的路口,交警面对难以预料的交通状况,危险随时可能在身边发生。
此外,由于受噪音、汽车尾气污染等影响,许多交警身心疲惫,积劳成疾。一线交警被称作是“高污染、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
减少冲突和悲剧的发生,需要交警和驾驶员都恪守准则,理性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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