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9人获刑
2021-06-11 10: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5月21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进行宣判,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刑罚。2020年8月,杨某、巴某两人合谋共同出资成立某文化传媒公司,二人以该公司为合法外衣,分踞两个窝点自58同城网站先后招募27人从事“打粉”引流违法犯罪活动。
杨某从“甲方”上线获取话术、客户电话号和微信群码并交给巴某,招募的话务员使用虚拟的电话卡,按照话术提示,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拨打客户电话号码,以炒黄金、炒股票等虚假信息拉人进微信群,微信群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再由杨某将微信群组卖给“甲方”上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按照拉进群的人数支付报酬。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两窝点共拨打电话30万余次,拉人进群6000余人,违法所得3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巴某等29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其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杨某、巴某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和2万元人民币,分别判处石某等27人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不等的刑罚。
原标题:《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9人获刑》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