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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法丨拍案惊奇】第六十一期 与“前女友”吵架,他竟靠偷来泄愤!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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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一名男子因琐事与前女友发生争吵,心生不满,竟然以盗窃的方式来发泄心中不快。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贾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贾某2020年9月和11月先后两次在被害人穆某家中与其发生争吵,因心怀不满,分别在争吵将穆某一条重量为19.38克的黄金项链和一条重量为88.75克的黄金手镯盗走。经鉴定,被盗黄金项链和黄金手镯分别价值人民币10 581元、45 263元。2020年12月10日,被告人贾某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两次盗窃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等从轻从宽情节,本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与他人发生争执务必要克制,要以良好的心态去解决,“动手”“伸手”都不是解决问题之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冲动行事必然造成严重后果。贾某便因一时冲动,而受到法律的惩处,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切莫以身试法。
素材提供丨刑事审判庭 李云砚
素材编辑丨张雅茹
校稿丨 陈辉
核稿丨 关峰
审稿丨 李长源
原标题:《【沙法丨拍案惊奇】第六十一期 与“前女友”吵架,他竟靠偷来泄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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