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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佳木斯中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2021-06-15 18: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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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6月15日,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青带队参加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设佳木斯中院防范非法集资宣展台进行集中宣传。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接地气的宣传发动,主动将宣传工作前置,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活动现场,佳木斯中院设大型展版2个、门型展架2个、条幅1个,分发宣传手册、传单,宣传内容以佳木斯辖区两级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为主,对路过的市民进行集中宣传,通过真实案例对群众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防范知识等方面内容进行耐心的讲解和解答,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2021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在宣传月取得更加良好的宣传效果,除了在集中宣传日进行集中宣传以外,法院充分运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在法院正门大屏幕上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的影视宣传视频和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供来往市民观看;在立案服务大厅和涉诉信访大厅的人民法院宣传栏处摆放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彩色小册子和传单,便于来到法院的市民取阅;在立案信访大厅设非法集资宣传讲解员,每周固定时间为往来群众宣传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

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后果,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不受非法集资侵害,守护好自己幸福的家。

作者:赵璐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佳木斯中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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