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篡改报考志愿,判了
2021-06-17 16: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录于话题#我为群众办实事95个

漳州一男子为赚取招生劳务费,私自篡改退伍军人考生填报的志愿。近日,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起篡改报考志愿案,被告人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据悉,该案系芗城区首例因篡改报考志愿被判处刑罚的刑事案件。为一己私利,篡改考生的报考志愿
被告人欧某看到网上一条针对退伍军人免费拿全日制大专文凭的政策,便想通过招收退伍军人去就读赚取一定的劳务费。被告人欧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建微信群等方式招到了一些考生,负责指导这些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了部分考生报名网的账号和密码。2019年7月,被告人欧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篡改被害人朱某、林某、张某、谢某、黄某等人填报的志愿。
未被心仪院校专业录取,考生愤而报警
2019年10月,被害人朱某、谢某等人发现自己被非其本人填报志愿的院校和专业录取。在确认已无法更改志愿,与心仪院校专业失之交臂后,被害人朱某、谢某等人便报警。2019年11月4日,被告人欧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欧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立
芗城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获悉他人报名网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招生平台账户,故意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篡改考生填报的志愿,干扰了招生录取秩序,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综合被告人欧某的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填报志愿,被心仪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是每一个考生梦寐以求的事情。然而,被他人恶意填报和篡改报考志愿的事件却时有发生。高考已落下帷幕,填报志愿也被提上日程,考生一定要增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不要泄露自己的考录信息和密码;在每一次填报、修改志愿后,务必多留一份“心眼”,确认“退出”并关闭网页,防止和避免“被志愿”。来源:芗城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篡改报考志愿,判了》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