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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亲身经历释法,消除引诉成因

2021-06-18 16: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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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湖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原告孙某以某医院在没有相关药品情况系哄骗其住院,造成孙某病情拖延及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民庭法官李国文承办案件后,考虑到孙某患有高血压、脑梗死等疾病,身体状况较差,第一时间联系孙某了解案情并前往某医院调查相关情况。通过调查及开庭审理后,案情明朗,原来是医院在用药过程中发现孙某存在其他病史不宜使用相关药物,加上相关工作人员在答复时不准确造成孙某误以为医院无相关药物,遂造成案涉纠纷。

为消除孙某误解,让纠纷顺利化解,李法官多次向孙某解释用药情况,但孙某偏执认为医院存在欺骗行为。为此,李法官将心比心向孙某说起自己因病求医的过往以及自己对医生误会的经历,李法官告诉孙某,不能将因当前科技水平受限而导致的医疗手段缺乏归责于医务人员。孙某在得知承办法官的亲身经历后放下了心中包袱主动要求撤诉。临走时,承办法官还自费为孙某支付了几次来回的路费。

社会纠纷的解决不能仅依靠相关部门的强制执行,更需要依靠社会成员间的信任、理解、包容。太湖法院干警在每一起案件中始终坚持将从源头化解纠纷作为息讼的首要路径,尽量避免当事人因诉加深隔阂、因诉造成损失。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亲身经历释法,消除引诉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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