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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手机里的这个东西别借给别人,小心惹麻烦!
“借收款码用一下可以返利哦!”
走在大街上的你
有没有曾听到过
这样的吆喝声
表面听着好像有利可图
以为轻轻松松
就可以坐等收钱
但其实这是诈骗分子
设下的陷阱
这种“好事”就是骗局
大家要提高警惕
2020年2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案件侦查民警谢伟平接到线索,辖区有两名男子利用微信收款码帮助诈骗团伙收取赃款。
谢伟平很快锁定了这两名男子陈某富、王某。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两名男子的“上家”,藏匿于龙华专门招揽“微信收款码生意”的柳某渐渐浮出水面。
据介绍,陈某富、王某都是柳某发展的“下家”。陈某富、王某出借的微信收款码收到钱后,可以从收款中获得1%至2%不等的提成,这些提成均来自“上家”。
“上家”的提成会更高,柳某一个人就发展了20多个“下家”。经过缜密侦查,谢伟平还发现柳某的“上家”在外省某地,最终他组织警力共抓捕70余人。
“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游手好闲,或者是吸毒人员,靠着收款码赚外快。”谢伟平说。他们明知是为诈骗团伙收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还抱有侥幸心理。
天上掉馅饼
是不存在的
你出借的收款码
可能会被洗钱分子利用
沦为洗钱的工具
间接参与一种
新型的“洗钱”犯罪
图/来源网络
“在这个过程中,用户A就是出借二维码的人,他把二维码通过中介的形式,提供给了黑灰产业的网站,进行资金的转账,或者资金的过桥。
受害人的涉案资金就会通过扫码形式转给所谓的用户,从而进行洗钱,这个用户在出借二维码的同时,就沦为了洗钱团伙的帮凶。但其实他在整个过程中是并不知情的。
法律课堂: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洗钱行为“提供资金账户”,提供账户的人会被立案追诉,最高刑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温馨提醒:
★ 妥善保管好自身账号,不租、不借、不出售,以防他人以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虚假广告不要信,涉及高价“租码租号”一定有诈。
★ 不参与陌生人的资金往来交易。
财路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转发扩散
相互提醒
来源:深圳公安发布、葵乡警讯
运营:江门日报新会站新媒体工作室
原标题:《全民反诈!手机里的这个东西别借给别人,小心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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