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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固原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隆德县法院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一些老百姓的养老钱、看病钱、上学钱被席卷一空,一些刚刚脱贫的群众因骗返贫,一些原本困难的企业遭受重创甚至破产倒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了危害群众安全的社会毒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批示,要“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隆德县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速从快高效审结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效打击了电信网络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日,隆德县法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某、黄某某等七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某、黄某某等七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了获取个人非法利益,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POS机等进行支付结算,转移非法资金,造成多名群众的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该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于6月15日以七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七被告人七个月至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这是继今年3月审结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后,该院今年审结的第二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对本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呈蔓延态势,作案范围和受害群体不断扩散,被骗资金转移速度快难以追回。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隆德县法院将主动担当作为,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同时,注重从源头治理,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方位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吕腾乾
泾源县法院
近日,泾源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2年9个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发展的债权债务纠纷,受到案件当事人一致好评。

泾源县甲企业与彭阳县乙企业在商业活动中产生纠纷,乙企业欠甲企业230余万元,甲起诉至法院,该案于2018年9月审结,胜诉后甲企业当月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乙企业除了一处养殖场外,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泾源法院以活封的形式对该养殖场采取了查封措施,一方面为了乙企业能够继续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限制了乙企业随意处置该财产。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乙企业一直没有生产、经营,养殖场始终处于关闭状态,经申请执行人甲公司申请,案件于2020年9月17日恢复执行。执行中,泾源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乙公司的养殖场进行了评估,随后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经过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养殖场均无人竞买。因评估价超出乙企业拖欠甲企业的合同价款,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又拿不出超出本案执行标的价款向乙企业支付,也不同意以物抵债,被执行人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无法执结,本案于2021年4月21日再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之后泾源县法院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得知双方当事人与第三人固原某担保公司均负有债务,第三人固原某担保公司已将乙企业起诉至法院。于是办案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与第三人的债务债权抵偿形式来化解本案的执行。被执行人反复衡量后认为这个提议是目前最适合的解决方式,于是通过第三人固原某担保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甲企业进行了协商并开展核算。经核算,被执行人乙企业因长期未履行本案,由此产生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高达200余万元,三方对抵顶债务的数额进行了多次协商。协商过程曲折漫长,时不时因协商数额不一致停滞不前。

在办案法官的协调下,经过三个多月的多次协商,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即:乙企业同意用养殖场变卖价格中的350万元来抵偿甲企业欠第三方固原某担保公司的债务;甲企业自愿放弃利息70余万元;养殖场剩余价款抵偿乙企业自己欠第三方固原某担保公司的债务。至此,一起长达2年9个月的执行难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文/殷翔)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固原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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