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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2021-06-22 15: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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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高法院刑二庭

转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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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韬等56人虚假网络办证平台诈骗案

被告人杨韬等人出资成立北京国联建信建筑科学研究院,以其名义注册运营“中国建设人才服务信息网”(以下简称“建信网”),将主页设计成与国家政府机构官网高度相似,对外谎称是国家部委行业政策、业务指导网站,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幌子对外进行虚假宣传。2015年初至2019年11月,杨韬等人对外谎称“建信网”平台可以办理建筑领域各类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行有效,系持证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水平的凭证,证书可在“建信网”网站上长期查询验证,诱使他人误认为在该平台办理的证书真实、有效,可以在相关从业领域起到作用。杨韬等人先后在北京市、河北省、重庆市设立办公地点,通过微信、QQ、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发布广告,以全国各地教育咨询类企业或者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目标,发展为二级代理,共同开展办证业务,骗取办证费用共计8559万余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韬等56人犯诈骗罪,对被告人杨韬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被告人李桂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被告人李根军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被告人叶忠华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被告人邵平良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对被告人王宏亮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对被告人陈仁建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万元;对被告人樊凯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4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对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罚金。

提示:

拿钱买证不靠谱!各类证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到相关政府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办理,轻信互联网上各类广告花钱买证终将上当受骗。

2

被告人常江等35人虚假网络贷款平台诈骗案

被告人常江在广东省东莞市注册成立广东常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4月,常江与被告人李仕金等人共谋以常利公司名义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实施诈骗。从网上购买有贷款需求客户的手机号,以常利公司名义在上海富友支付有限公司开设商户号用于收款,出资雇人搭建实施诈骗使用的网站和制作具有贷款额度测试、收款等功能的网络链接,并设置业务部和转化部具体实施诈骗。业务员冒充“1点快贷”等虚假网贷中心客服向有贷款需求的被害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骗取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后,向其发送贷款额度测试链接,谎称缴纳198元或298元“绑卡费”即可无需征信办理无抵押低息贷款,在客户支付所谓“绑卡费”后,将客户资料发送给转化部,转化部将从网上搜集的网络贷款平台链接发送给客户,在客户贷款成功后收取客户贷款金额20%的“手续费”。常江等人还在东莞市设立多个业务分部,向分部提供诈骗培训及工具等,由分部自行租赁场地和招募人员实施诈骗,分部诈骗所得与总部按四六或五五比例分成。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以常江等人为首要分子的诈骗犯罪集团骗取7万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863万余元。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常江等35人犯诈骗罪,对常江、李仕金、劳广昌等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余3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拘役3个月不等主刑,均并处罚金。

提示:

办理贷款需谨慎!办理贷款应到正规金融机构咨询申请,所谓无抵押、低息、免息的网上放贷的背后往往深藏陷阱,切勿靠近。

3

被告人周洁等5人虚假网络炒股平台诈骗案

2019年以来,被告人周洁与叶霞、冯必凯(均在逃)等人共谋利用虚假的股票投资平台诈骗股票投资人钱财。在网上购买了户名为成都禄顺泰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达捷益洪商贸有限公司、成都艳尤缘丝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忠齐翔亮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对公银行账户,作为被害人转入股票投资款的收款账号,在网络上设立炒股网络直播室和QQ群,以帮助分析股票、推荐牛股等方式,将被害人吸引到其控制的虚假投资平台“中签宝”进行投资炒股,在被害人将炒股资金转入前述公司对公银行账户后,周洁便登录“中签宝”网络平台后台,制造虚假的客户股票账户资金假象,并将被害人资金转入被告人代道悦等4人提供的银行账号,由代道悦等人代为取现。代道悦等人从中抽取现金额的百分之五后将现金交予周洁,以此诈骗被害人股票投资款。2019年6月以来,周洁等人共计骗取54名被害人419万余元。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代道悦等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网络炒股风险大!投资炒股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平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轻信陌生的所谓荐股师、理财师“稳赚不赔”“低投入高回报”之类的投资建议!

4

被告人王涛等5人虚拟网络货币交易平台诈骗案

2020年4月至8月,被告人王涛、刘宴华虚构身份包装为成功男士,利用“灵魂soul”等网络交友软件结识被害人,取得信任后,将被害人诱至虚拟币交易平台交易,通过后台操控盈亏的方式实施诈骗。王涛主要负责技术运营、资金结算,刘宴华主要负责人员招聘、诈骗话术培训。陈英博、陈镜、胡森林、喻婷婷等人通过提前准备好的诈骗术语与被害人结识并取得信任,诱导被害人在“火币pro”平台购买虚拟币并转至可后台操控的“RXEX(happywin)”平台进行交易。当被害人在该平台上进行交易时,王涛便联系该平台后台人员,控制交易盈亏,以此诈骗被害人钱财。该平台再将被害人亏损的虚拟币按比例以USDT虚拟币返到王涛在该平台上的账户,王涛再转至“火币pro”平台出售提现获利。提现赃款按30%至35%作为提成分发给陈英博、陈镜、胡森林等负责聊天的诈骗人员,剩余款项除去各项开支后,由王涛和刘宴华平分。2020年4月以来,该诈骗团伙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56万余元。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涛等5人犯诈骗罪,对被告人王涛、刘宴华判处有期徒刑10年1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对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提示:

睁大火眼辨PUA!不法分子虚构身份,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在互联网骗取财物,已是一种普遍的违法犯罪行为。面对“成功人士”的搭讪示好和热心关切,请市民朋友睁大眼睛,切勿轻信受骗。

5

被告人詹琴等9人虚假网络兼职点赞平台诈骗案

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詹琴等人虚构“领跃传媒”是为商家及网红提高曝光率的兼职平台,以在平台完成发朋友圈、抖音点赞任务即可得到奖励,推荐新会员加入可以得到推荐佣金等为诱饵,诱使被害人注册加入兼职平台,向每人收取数百元至1000元不等的“入职费”。之后,詹琴等人在网上购买他人微信账号并建立微信群,发布前述兼职点赞平台的虚假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在平台注册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以系统受到攻击等为由,宣布暂停经营,并立即解散微信群、关闭APP平台,骗取被害人“入职费”共计1024万余元。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詹琴等9人犯诈骗罪,对詹琴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天上不会掉馅饼!找工作要到正规的公司和平台,并签订劳务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要警惕“轻轻松松赚大钱”的网络兼职神话,远离诈骗!

6

被告人张安等5人非法贩卖手机卡牟利案

2020年4月,被告人张安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手机卡进行网络违法犯罪,在微信上发布收购手机卡的信息。被告人杨洋、罗德鹏、牟杙通过网络联系上张安,在张安组织下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卡交给张安出售。杨洋、罗德鹏、牟杙在取得张安信任后,在明知手机卡将被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在微信里发布信息拉人办卡,并将卡出售牟利。被告人李月娇在微信里看到杨洋发的收卡信息后,在杨洋推荐下添加了张安微信,在明知手机卡将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下,帮助张安联系人办卡,并交由张安出售牟利。张安本人或安排杨洋、罗德鹏将使用他人姓名办理的手机卡邮寄贩卖给广西、云南等省的收购人员。张安、杨洋、罗德鹏、牟杙出售手机卡数百张,张安非法所得15000余元、杨洋非法所得2814元、罗德鹏非法所得1000余元、牟杙非法所得11120元。李月娇出售手机卡20余张,非法所得540余元。五被告人出售的部分手机卡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安等5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张安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小心谨慎护“两卡”。手机卡、银行卡作为日常通讯和管理财务的工具,也常常被违法犯罪分子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工具。明知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目的,仍然向他人出售、出借、转让手机卡、银行卡,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被告人吴庭发等7人掩饰、隐瞒犯罪违法所得案

2020年4月中旬至7月,被告人吴庭发明知胡勐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邀约被告人谢华收集商户聚合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胡勐等人用于收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赃款,并通过支付宝、微信及银行账户将赃款转至胡勐等指定账户,从中获取收款金额至少5%的提成。吴庭发主要负责与上家对接相关事宜,包括商量提成比例、核对二维码收款金额、将赃款转至指定账户。谢华根据吴庭发安排主要负责找人收集二维码。之后,被告人谢华、高聪聪、周华健、夏刚、吴亚青、吴益青明知吴庭发收集二维码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赃款,仍在江苏省、浙江省等地帮助寻找或提供自己的二维码,并在吴庭发的指使下进行赃款转移等操作。其中,被告人吴庭发、谢华涉案金额共计130余万元,吴庭发获利至少3.5万元,谢华获利至少1780元;高聪聪涉案金额109万余元,获利至少700元;周华健涉案金额79万余元,获利12387元;夏刚涉案金额26万余元,获利9741元;吴亚青涉案金额22万余元,获利至少3500元;吴益青涉案金额2.6万余元,获利至少1800元。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庭发等7人均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吴庭发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窝赃收赃要判刑!君子爱财应当取之有道。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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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火旺等28人偷渡境外冒充淘宝客服诈骗案

2019年7月,被告人林火旺等28人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利用购买的境内被害人淘宝上的购物及物流信息、电话黑卡等犯罪资料和工具,冒充淘宝客服人员给已购买商品人员打电话,谎称商品质量有问题,现商家要回收产品;或冒充快递公司客服给已在淘宝上定购商品的人员打电话,谎称所购商品在运送途中损坏或遗失,现公司要双倍赔偿,诱骗被害人添加微信,向被害人推送“自动申请退款”二维码,被害人扫码出现虚假退款页面,并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电话等信息,然后利用被害人信息及被害人反馈的验证码,从网上进入被害人银行账户将其账户上资金转到第三方账户,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在被害人银行账户无资金或资金少的情况下,以需在支付宝上退款为由,诱骗被害人在支付宝借呗、云闪付等平台借款,虚构是赔偿款和保证金,留下双倍赔偿款再将余款转至第三方账户等方式实施诈骗;对不配合的被害人还通过微信发送虚构的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名义处理蚂蚁借呗资金的扣押命令,恐吓转款,骗取我国重庆、北京、上海等二十余个省、市公民财物共计近864万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林火旺等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2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6年8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5个月不等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商家退款别轻信!遇见商家客服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网购客户,洽谈退款、补偿等事宜,应向销售商家认真核实。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要随意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图片、二维码等,以免掉入陷阱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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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仲文等40人虚假外汇投资平台诈骗案

被告人李仲文、李超群、黄坤锋、潘为辉共谋利用“摩根之家”“九华山”“鑫汇国际”“汇玺国际”虚假外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李仲文、李超群设立公司,招募人员实施诈骗,利用购买的已加有大量好友的微信号,建立联系的微信群并加好友,让业务员在微信群内扮演不同身份的投资者,向微信群内好友推荐投资平台,发布事先准备好的虚假盈利截图,声称稳赚不赔,诱使被害人在前述虚假外汇投资平台进行投资。之后,带领被害人购买假外汇产品,代替被害人操控,控制后台涨跌,致使被害人亏损。李仲文、李超群为首的犯罪集团利用“鑫汇国际”“汇玺国际”“摩根之家”“九华山”等虚假外汇投资平台骗取全国各地5000余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083万余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仲文等40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对被告人李仲文、李超群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被告人龙志望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对李享敏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5万元。对其余3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网络平台外汇投资风险大!外汇买卖应到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平台进行交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轻信陌生人“稳赚不赔”“低投入高回报”之类的投资建议,盲目选择交易平台,难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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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向辉等12人偷渡境外参加“杀猪盘”诈骗案

2019年5月份,被告人向辉等12人从云南偷渡至缅甸,参加李烨(另案处理)组织、领导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让业务员扮演“成功人士”,利用微信、抖音、陌陌等多种网络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聊天、交好友,取得被害人信任和好感之后,向被害人推荐该犯罪集团控制的“京东财富”“掌众财富”“蚂蚁财富”等虚假赌博网站,编造发现网站漏洞可赚快钱等理由,诱骗被害人在网站上注册账号,进行充值投注赌博,利用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少许获利,并允许被害人提现,以此为诱饵诱使被害人充值较大的金额后禁止提现,告知需要充值成为某等级会员才能提现,引诱被害人充值更大金额。在被害人发现被骗或者无钱充值时,便将其微信删掉或者不予理会,禁用被害人赌博网站账号。截至2019年12月,该犯罪集团先后骗取1200余名中国籍被害人总计3145万余元人民币。被告人向辉等12人涉案诈骗金额几万、十几万不等。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向辉等12人犯诈骗罪,另向辉还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对向辉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对其余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的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PUA无处不在!网络交友平台上认识的“朋友”“恋人”勿轻信,以恋爱、交友为名诱骗被害人财物的现象随处可见。赌博套路深,务必远离网络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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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关良等28人虚假网络古玩交易平台诈骗案

被告人陈关良等人成立上海九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99微拍”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百度等网络社交软件,向被害人发送信息谎称该平台为古玩、古董等收藏品线上交易平台,能为客户出售古玩、古董等收藏品,并采取虚增浏览量、虚假粉丝量、“保证书”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之后以收取“会员费”“会员升级费”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2018年8月,“99微拍”微信公众号平台因涉嫌诈骗被腾讯公司关闭,随即陈关良安排他人在湖北赤壁市成立公司并注册“艺贝商城”微信公众号作为新的诈骗平台,以前述方式继续实施诈骗。2019年1月,“艺贝商城”微信公众号平台因涉嫌诈骗被腾讯公司再次封停,陈关良又安排他人在湖北赤壁市成立公司并注册“新艺商城”微信公众号作为诈骗平台,继续以前述方式进行诈骗活动。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该诈骗犯罪团伙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共计1275万余元。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关良等28人犯诈骗罪,对陈关良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被告人王如意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对其余2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主刑,并处罚金。

提示:

网上收藏品交易陷进多!购买、出售古玩、古董等收藏品应该到正规市场进行交易,不要轻信网上的交易平台,对网上要求先缴费再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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