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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淄博市表彰“两优一先”,向3.2万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淄博发布
2021-06-25 14: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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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中共淄博市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肖洪涛就开展党内表彰工作,“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等问题回答现场媒体提问。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淄博市委名义表彰一批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对于鼓舞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强化使命担当,奋力落实突破,开创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月底,淄博市委专门下发通知,对“两优一先”表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5月份,经过各级层层推荐、逐级遴选、反复沟通,形成了初步推荐对象名单。5月底至6月上旬,书面征求了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24个部门单位的意见。6月中旬,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情况和各推荐单位考察情况,确定了淄博市“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市级媒体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我们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研究。

今年,淄博市委将表彰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199名、淄博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50名、淄博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00个,并于近日举行大会对淄博市“两优一先”进行隆重表彰。

推荐过程中,淄博市委始终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和标准条件开展工作,确保表彰对象经得起各方面检验。重点把握了以下5条原则:严格把握政策规定,曾被表彰为全国、山东省、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纳入本次淄博市“两优一先”推荐范围。注重先进性和广泛性,表彰对象涵盖各行业各领域各方面,一贯表现良好,有工作基础和荣誉基础,是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的优秀代表。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注重从攻坚突破的重点领域产生表彰对象。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拟表彰的先进个人中,基层党员干部占比超过95%。从严审查把关,对每个表彰对象进行了部门联审和组织考察,确保表彰对象不存在影响表彰资格的情况。

根据党中央安排,今年“七一”前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项工作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汇聚全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前期,淄博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区县、市直有关党委(工委)通过自下而上统计汇总、与“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相互印证等方式,对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组织关系在淄博的党员进行了摸排统计,确保不漏统、不错统。今年“七一”前,全市将有3.2万余名老党员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5月下旬,淄博市委组织部将纪念章分发至各区县、市直有关党委(工委)。6月2日,党中央发布纪念章样式后,各单位纪念章颁发工作全面启动。颁发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县级党委(工委)召开有关会议,向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工委)召开有关会议,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党组织负责人向党员颁发纪念章;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党组织派人上门颁发纪念章。

(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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