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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致歉之后:病的是“怒路族”还是汽车社会?

河西
2015-05-12 17: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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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殴打女司机事件持续发酵,舆论经历了一轮反转,从一开始的谴责打人男司机、同情受害者,转变为人肉女司机、为暴力正名。昨日,被打女司机投书媒体,为自己“开斗气车”的行为致歉,同时恳求网民停止人肉搜索,放过事件双方的家人。这起道德与价值的大乱斗,最终以女司机自认“不理智”告终。在这场峰回路转间高潮迭起,女权主义者、心理学家、道德审判家们纷纷加入的论战中,生产出了城市暴力行为的两种主流理解:

        一是舆论翻转后,网络上众多支持暴力言论的出现,激起了女权主义者的愤怒。譬如柯倩婷认为:女司机被污名化,根源在于女性进入了传统男性主导的领域,挑战了大众的传统观念,媒体迎合大众,不断固化“女性不会开车”的印象。这样的论断既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今天中国的现实。在社会主义时期,女性可不是什么马路杀手,她们不光会开车,还会开拖拉机、开火车、开飞机!而对照今天的现实,女性开车又是何其普遍的现象?跨入新富阶层的父母在为自己的千金置办汽车时是如何的殷勤?今天的汽车品牌塑造的恰恰是自信、正面有掌控力的女性司机形象。

        二是一种“心灵鸡汤”式的主流论述,把暴力事件简化成个体心态的心情,他们像小学思想品德课本那样教育我们“老司机上路要学会对旁人包容,新司机上路更应常怀谨慎”。仿佛只要拒绝做“路怒族”,一切就阿弥陀佛了。

路怒:“尊贵的新公民主体”的时空争夺

        在女权主义者的论述者中,作为受害者的卢某被建构成了一个娇弱的主体,她们说“要是一个一米九的大汉男司机敢打吗”,但实际上这个女司机却并非我们刻板印象中谨小慎微的女司机形象,相反她勇敢地多次“别”和“撕”了。虽然男女间必然存在体型和战力上的差距,但对于有车一族来说,他们都是高速公路上平等的主体。作为有车一族的中产阶级中的一员,她被赋予了与其他中产阶级男性共同争夺道路空间的权力。

        有评论把今天的社会称为“汽车社会”,我不知道大部分无车屌丝们是如何轻而易举被代表,但这丝毫不影响“汽车社会”的逻辑成为被大多数人分享的主导逻辑。譬如,对于速度感的崇拜,对于私人空间扩张的欲望,对于高度竞争的生存境遇的真切体验。正是在这样的情感结构中,被“别”车才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它与下述逻辑是同构的:在速度上落后于他人、在空间上被他人挤占、在竞争关系中处于输家的位置。

        《经济学人》对中国汽车司机有一个独到的观察:向前看,向前开,几乎不查看后车镜与侧镜,几乎不会在意行人、自行车、猫猫狗狗或其它汽车。一种“此路是我开”式的豪气和目中无人的心态。当然,这样的主体是被一个推崇“汽车社会”的城市空间制度安排给喂大的。有论者提到行人、自行车、公交车的路权在今天的交通布局中被严重挤压。据统计,在上海行人过街等待时间超过2分钟甚至3分钟。但在主流的素质论中,“中国式过马路”则成了素质低的表现。按照列斐伏尔所说的“进入城市的权利”,上述三类人群显然已经被部分剥夺了城市主体的权利。

        与所有这些主体相对应的,今天的城市中产则接近于何春蕤所说的“尊贵的新公民主体”,又或者说今天的中国城市中产也在经历“尊贵的新公民主体”化。房产商对他们献媚,打出“让少数人拥有,多数人仰望”这样的标语。市政设计者、管理者为他们打造了一大片专属的封闭式小区维持他们远离城市贫民窟的想象,造出一条条高速大道供他们假日出游、飙车、骑行。他们把整个城市空间视为他们的后花园,却丝毫不曾反思过城市空间的公共性。在水、空气、道路等曾经的公共资源都被私有化的当下,我们似乎失去了想象城市空间的公共性的能力。在交通设计以私人轿车为尊的今天,城市中产早就忘了,三十年前中国还是自行车社会,私人轿车的特权属性尚受到质疑。

丰裕社会中的暴力与暴力的消解

        “一遇堵车就抓狂,一见红灯就烦躁,一被超车就斗气”,“路怒族”是何等情感娇贵的主体啊。这次的打人事件算是“路怒族”中的极端个案,但只要百度一下,因为时空争夺而引致的争吵、暴力事件早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

        在今天中国社会的暴力化趋势或群体性怨恨中,杨佳、冀中星、聂树斌等因阶层对立而引发的极端事件似乎尚能理解。但发生在中产阶级内部的暴力却多少让人有点大跌眼镜。一个平日里文质彬彬的中产阶级男性如何会变成一个失控的施暴者?尽管女司机可能威胁到男司机及其妻儿的安全,但这样赤裸裸的暴力还是让人错愕,而网络上为暴力正名的舆论反转则更让人心寒。如果坐地铁的窦唯不够体面,那开轿车的城市中产又是如何放下他娇贵的体面和布努埃尔镜头下“资产阶级的审慎魅力”?

        在鲍德里亚看来,消费社会里的往往是无目的性、无对象的。这跟消费社会所建构的那个理性的消费者的形象是南辕北辙的,所以这种没有明确目的、对象的暴力就显得难以名状。在这次殴打女司机事件中,那些为暴力者正名的网友的逻辑便是典型的理性消费者式的逻辑:暴力攻击是有理性理由的,对方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不然好好一个人,为什么吃饱了撑的要打人?

        鲍德里亚的“丰裕社会”社会理论或许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一个人会“无端”行驶暴力:要适应丰裕社会并非那么容易,人们要重新构建他们的道德心理机制,人们不得不受到这重机制的教育、训练甚至训化。而暴力是对于这种新型约束机制的排拒,因此它恰恰是丰盛社会的常态:耸人听闻的暴力和日常生活的平静是同质的,纠缠丰裕文明的不再是匮乏的威胁,而是脆弱性的威胁。

        殴打女司机事件揭示的正是表面丰裕、平静的社会和表面文明的中产阶级的另一面——暴力。消费社会对于暴力的消解机制,其一是开出藏传佛教、灵修等致幻剂,各类所谓的疗法都是一些没有尽头的任务;同时,消费社会也会对暴力进行回收,使之成为消费的重新推进器,使之成为商品、成为可炫耀的财富、或成为区分的文化符号,比如把象征终极暴力的革命也消费化,把切格瓦拉印在文化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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