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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呕吐死”案再审开庭,律师:新证人称死者曾遭刑讯逼供

备受关注的河南“呕吐死”案——一起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突然死亡案件,于5月13日上午9点在河南西华县法院开庭再审。
2011年,33岁的于钢峰因涉嫌盗窃被河南省项城市警方带走,三天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警方称,于钢峰突发急病,口吐白沫死亡。于钢峰家属表示不相信“呕吐死”的说法,怀疑警方刑讯逼供。
5月13日晚,于钢峰的代理律师张雨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庭审从早上9点持续到晚上6点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张雨表示,庭审最后,一位新证人——于钢峰涉嫌盗窃犯罪一案中的“同案犯”出庭作证,称于钢峰曾受到警方刑讯逼供。
2013年10月9日,项城市检察院对项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向华、刑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马良冀、刑侦大队一中队侦查员刘威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并随后提请公诉。
同年12月15日,项城市法院审理认为,2011年10月,张向华、马良冀、刘威力三名被告人在侦查于钢峰涉嫌盗窃犯罪一案中,对犯罪嫌疑人于钢峰违法超时传唤、违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以至于钢峰在2011年10月26日凌晨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三名刑警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鉴于三人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被免于刑事处罚。
于钢峰家属不服,向多部门提出申诉,周口市中级法院指定西华县法院再审此案。
但指定管辖后,起诉书未做变化,依然用项城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代理律师对此曾提出异议,但最终未做改变。
5月13日晚,庭审结束后,张雨告诉澎湃新闻,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仍是程序问题,关键围绕在西华县检察院该不该出具自己的起诉书,“西华检察院始终坚持不出具起诉书,法院也支持它。”
张雨称,庭审最后,一位重要的新证人出庭。“这算是今天的压轴戏。”
张雨称,于钢峰当时因涉嫌盗窃被抓,与他同抓的还有一位“同案犯”,目前,这位同案犯已经刑满出狱。“于钢峰的父亲找到了这个人出庭作证。”
这位“同案犯”在庭上称,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同时也看到了于钢峰被项城市公安局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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