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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决三年分文未付,执行“奇招”督促履行

2021-06-29 16: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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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系蓝星(化名)装饰装修公司经营者,聂某系凡客(化名)装饰装修公司经营者,两公司在2018年合作时发生矛盾并诉至肃州区人民法院,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凡客(化名)装饰装修公司未履行,申请执行人蓝星(化名)公司随即在2019年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凡客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凡客公司进行传唤,被执行人凡客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到庭,直至拒接法院执行局电话,将应付的案件款抛之脑后不予理睬。因被执行人凡客公司注册地及凡客公司经营者陈某户籍地均不在酒泉境内,执行局无法掌握被执行人凡客公司经营者陈某的具体行踪及下落,导致本案无法执行。

6月24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为民办实事”集中执行行动时将此案列为重点查询被执行人踪迹案件,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凡客公司经营者陈某通过电话后,陈某依旧我行我素,法院传唤后,甚至在电话中声称“我去不了,你们法院看着办吧”。执行干警在与申请执行人蓝星公司经营者聂某沟通后,制定出详细的执行计划:由申请执行人蓝星公司经营者聂某以需要洽谈业务合作为由将被执行人凡客公司经营者陈某约至酒泉市肃州区,后由肃州区法院执行局派出执行干警将其带到法院。

次日,执行计划顺利进行,将被执行人凡客公司经营者陈某带至法院后,陈某一改在电话中的嚣张气焰,但是仍然声称无法偿还案件款。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执行跨越时间较长,本身标的额较小,且申请人书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将陈某带至羁押室。在司法拘留措施与“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多重强制措施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凡客公司经营者陈某终于向法律低头,当场履行了向申请人蓝星公司给付的案件款2万元现金,剩余未付案件款1万余元与申请执行人蓝星公司经营者聂某达成和解协议,保证年底还清。

供稿:贾诚 校对:王晶晶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决三年分文未付,执行“奇招”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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