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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整顿显成效 为民办实事(四):依职权查询被告身份信息 完善立案登记“最后一步”

2021-06-29 17: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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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就是要深刻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在法律规定与现实之间提供桥梁,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在教育整顿初期,繁昌法院梳理立案登记服务流程,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发现个别群众在案件起诉时因无法提供被告的准确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导致案件难以立案的情况,为此推出依职权查询服务,完善了立案登记制度的“最后一步”。

一般情况下,案件当事人双方相互认识,相互了解各自身份情况是常态,但也有一些侵权案件或者相互了解不深的小额借贷案件中,双方也可能对对方的身份信息掌握的并不准确,可能只知道名字和大致的住址,而对详细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并不清楚,导致在发生纠纷难以自行解决需要起诉时,突然发现连对方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而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如无正当理由,当事人自己到公安、基层组织调取时,是无法调取到相关材料的,要么要求提供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或者调查令,要么由法院来调取;但是在法院这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因无法提供被告地址又无法立案,并且立案系统中还需要输入当事人的准确身份证号码,没有这些信息也无法出具立案通知书和调查令(调查令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人民法院出具给一方当事人律师调查取证所用的文书),从而导致了两难的局面。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当事人往往求助于律师,由律师调查当事人身份信息,并支付相应的律师调查取证费用,但如果当事人的起诉金额很小,这时候请律师调查就得不偿失,还不如不起诉,造成了当事人利益的损害。

繁昌法院正是在立案实践中发现了群众的这些“烦心事”,特地推出依职权调取信息的司法服务。该项服务主要系针对案件事实清楚的小标的案件,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能够基本证实其起诉事实,且能够提供具有当事人唯一性特征信息的,如因缺少当事人部分信息的,由诉讼服务中心在收取诉讼材料后,利用关联案件信息查询或者到公安等部门调取被告身份信息的方式,补全被告的具体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善案件立案条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

文稿:叶进财

原标题:《【教育整顿】整顿显成效 为民办实事(四):依职权查询被告身份信息 完善立案登记“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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