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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舱外航天服设计成果背后:两所高校的荣誉之争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喻琰 林珏瑶 实习生 郭宇翔 杨洁茹
2021-07-11 12:35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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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太空的航天舱外服由谁设计,原本是最简单明了的问题。但在较长的设计过程中,参与设计的人员出现单位变动后,这个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7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一则采访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师罗建平舱外服外观设计的报道,引发了湖南另一所高校湘潭大学的不满。后者认为,该舱外服的设计项目由湘潭大学工业设计团队受托研制,由该校教师罗建平担任技术负责人,2020年罗建平跳槽至湖南大学,该项目被宣传为是湖南大学的研究成果实属不公。有舆论甚至喊出了,湖南大学“冒领”湘潭大学成果,此事迅速蹿上热搜。

多名知识产权专家介绍,根据《专利法》,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一般都会约定权利归属于委托方所有。湘潭大学作为受托方承接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的舱外服工业设计项目中,若没有约定权利归属,除另有协议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也应当属于湘潭大学,而不是团队成员中的个人,但个人具有成果的署名权。

湘潭大学承接舱外服项目材料  图片来源:湘潭大学官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现,以“舱外服”为关键词的授权专利仅三项,两项名为“舱外服摄像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专利权人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发明人为包括了罗建平在内的10人。

  

 

罗建平参与的舱外服专利  图片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局官网

7月9日,新闻当事人罗建平在自己的朋友圈对此事进行说明,称自己接受媒体采访时主动说明了支持单位,并和相关团队成员沟通,但他同时强调,他在湖南大学任职期间继续完成了舱外服的实施与完善。

相关知识产权专家认为,与其说这是一个两所高校的知识产权之争,不如说,这是一场为遨游太空设计舱外服的荣誉之争。那么,这份荣誉到底应该属于罗建平曾任教的湘潭大学,还是他现在任教的湖南大学?

7月9日,湖南大学和湘潭大学发布联合声明,重申罗建平的航天服设计研发与完善工作贯穿其从湘大到湖大的全过程,两所高校想以“与有荣焉”的共识,来结束这场舱外服设计成果之争。

舱外服设计项目

湖南湘潭,航天员汤洪波的家乡,此地最有名的湖南一本高校是湘潭大学。7月8日,“两高校争夺舱外服设计成果”的新闻,将湘潭大学冲上热搜。

但湘潭大学的此番出圈,却源于7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对湖南大学的一篇报道。这则15分钟的新闻,介绍了遨游天地间的航天出行专车和中国自主研制的新一代“飞天”舱外航天服,其中4分多钟内容为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助理教授罗建平领衔的舱外服设计情况。罗建平在采访中提到其团队设计该项目8年的漫长过程,并重点说明了舱外服的飞天系带条纹装饰和卡扣摄像头模块设计。此外,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授何人可也接受采访,谈到该校跨学科交叉设计的科研能力。

7月4日当天,湖南大学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发布文章《骄傲!湖大设计,成功出舱》称,舱外服的工业设计任务由该校设计艺术学院助理教授罗建平领衔的智能装备科研团队承担,“设计团队主持了舱外服的外观设计,人服交互系统设计等工作。并全程参与完成了航天服研制与测试过程!”

一则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马秋成教授的朋友圈截图,将这则“湖大设计舱外服”的新闻报道推上风口浪尖。

 

马秋成微信朋友圈截图  来源:马秋成朋友圈

马秋成教授称,2020年罗建平才到湖南大学工作。罗建平在报道中的个人宣传罔顾了原单位知识产权和团队付出的事实。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官网信息显示,罗建平在2011年7月到2016年7月曾任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系讲师。

马秋成称,该舱外服项目系院领导2012年安排他带领工业设计团队争取;2013年他带领团队开始“空间站‘飞天’舱外服”投标工作;中标后,他指派罗建平为项目负责人。根据邀标函和任务设计要求,对舱外航天服项目进行任务分工,头盔(罗建平、余从刚)、电控台和气液控制台(罗建平)、救援装置(李江泳、姚湘)、装饰带(傅燕翔、胡鸿雁)、数字显示界面(高慧)。2016年,该项目进入样机制造、调试、改进及验证阶段。此后几年,湘潭大学承接了多项航天工业设计项目。

澎湃新闻注意到,湘潭大学官网至今有两则新闻,2014年2月21日,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中标“空间站舱外服工业设计项目”,这是该院“在国家载人航天工程中承担的首个科研项目”。

2016年1月23日,湘潭大学承担的“空间站舱外服工业设计”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舱外服总设计师、总工程师、航天员等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项目负责人、该校机械工程学院罗建平老师所作的项目总结报告,审阅了该校提交的空间站舱外服工业设计方案(包括头盔、电控台、气液控制台和服装整体等)。“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项目承担单位湘潭大学的设计方案,产品造型精美简洁,体现了较强的文化内涵和可识别性;产品人机功效性能明显提升,满足体积小、重量轻、操作更精准的设计要求。”

湘潭大学官网的舱外服项目验收报道 图片来源:湘潭大学官网 

该则新闻结尾提到,“基于中国航天员中心对我校空间站舱外服设计方案的高度认可,在会议交流阶段,我校机械工程学院马秋成教授与航天员中心领导就后续探月工程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

2021年6月18日,湖南教育电视台以《“神舟十二”成功发射 湘潭大学多项设计伴随航天员入太空 包含空间站飞天舱外服》为题,对湘潭大学的三项航天工业设计项目进行了报道。一是罗建平老师主持完成的空间站飞天舱外服工业设计项目,另二为李江泳老师的核心舱卫生区子系统、余从刚老师主持的航天医学实验机柜。文章提到,2020年12月25日,湘潭大学作为载人航天工程项目参与单位,受邀出席了“神十”返回舱落户韶山交接仪式。

7月8日,澎湃新闻多次联系马秋成均未果。曾负责舱外服装饰带设计的傅燕翔,也婉拒了澎湃新闻的采访。澎湃新闻未能直接联系上罗建平,但7月9日,罗建平在朋友圈中证实,2016年1日该舱外服项目结题,他于2016年7月从湘潭大学辞职,2020年入职湖南大学。

知识产权属于谁

马秋成教授的朋友圈,将湖南大学(湖大)和湘潭大学(湘大)推上热搜。有舆论指称湖南大学学术不端、“剽窃”湘潭大学成果。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告诉澎湃新闻,一套航天服是由服装、头盔、手套、航天靴等多个系统组成。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非常复杂。专利方面,涉及到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权。对航天服的装帧、款式,如航天服上的图案,特别是舱外服最抢眼的装饰带等,涉及到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商标权。对航天服上附着的图文设计,若具有独创性要求,还涉及到著作权等。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得的相关文件显示,“空间站飞天舱外服工业设计”的委托单位(甲方)为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承担单位(乙方)为湘潭大学,合作方式为“委托研制”。该项目负责人:马秋成,项目技术负责人:罗建平,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2月。

刘凯律师介绍,实践中,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一般都会约定权利归属于委托方所有,即在本案中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应为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

若在上述航天服设计委托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于湘潭大学,则申请专利的权利也应当属于完成的湘潭大学,而不是团队成员中的个人。理由是《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具体的发明人有署名权。

一位不愿具名的高校教授也向澎湃新闻介绍,项目成果归属与项目的执行单位、投资方有关。“说白了,谁投资钱,谁就去收获这个名。”而从宣传的角度而言,应当关注集体的成果,而非宣传某一个成员。

来自上海某高校、曾担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的邓姓教授也认为,对于项目成果的归属一般没有具体规定。按照项目合同,甲方出资委托乙方,那么知识产权则属于甲方中国航天员科研中心。

澎湃新闻注意到,7月6日,《焦点访谈》播出的第二天,有网友在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的微信公众号“中国载人航天”当天发布的微信文章后留言:“请问,航天服是那(哪)个大学承担研制的?”作者回复:航天员中心研制的,部分高校参与了一点工作。

中国载人航天微信文章问答  图片来源:中国载人航天微信公众号 

澎湃新闻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现,以“舱外服”为关键词的授权专利仅三项,其中一项“刚柔混合的舱外服下肢助力装置及助力方法”,权利人为北方工业大学,另外两项名为“舱外服摄像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专利权人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发明人为包括了罗建平在内的10人。该两项专利的申请时间均为2021年1月。

除此之外,澎湃新闻没有检索到申请人为湘潭大学、发明人为罗建平的有关舱外服或航天服的专利。

刘凯律师补充表示,没有检索到相关专利不能说没有知识成果,“有可能是权利方没有去申请相关权利,也可能是为了保护秘密需要。”

朋友圈vs朋友圈

在马秋成教授发布朋友圈几日后,7月9日一早,罗建平以“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教师”的身份也发布了长篇朋友圈。

罗建平将自己参与航天舱外服设计分成三个阶段,一是在2014年湘潭大学签署合同书至2016年1月项目结题,进入实施阶段,他“对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其次为2016年7月从湘大学辞职后,赴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航天部门和清华大学支持他继续从事该项目的研究和改进。第三个阶段为2020年从清华毕业后进入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工作,“在学校的支持下组建团队,继续完成该项目的实施与完善,并与航天部门联合成立‘航天产品联合设计中心’,开展多项与航天服相关的产品设计研发。”

刘凯律师介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时间包括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也就说,罗建平在离职湘大一年之后,其在湘大与本职工作相关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工业设计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罗建平去了湖南大学后,与航天部门联合成立‘航天产品联合设计中心’开展的其他产品设计,应根据他们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权利归属。”刘凯说。

澎湃新闻未能从中国知识产权网检索到2020年之后湖南大学为权利人、罗建平为发明人的相关专利。

7月9日,罗建平在朋友圈说明最后表示,“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我主动说明支持单位,并将媒体采访提纲和采访视频及时告知相关团队成员。”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得的一张微信聊天截图显示,6月28日,罗建平与马秋成微信交流接受央视采访的情况,马秋成表示,“上一次央视不容易,湖大、湘大都要提,这样既尊重客观事实,又可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罗建平将采访提纲及自己接受采访的两段视频发给马秋成,表示已经提到湘潭大学和他。央视播出后,罗建平在微信群中解释,他提过两次,但播出时剪了。

罗建成接受央视焦点访谈采访  图片来源:央视网截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7月4日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当天,中央纪委监委官网也以《舱外航天服:中国设计和文化自信》为提专访了罗建平,并制作了3分22秒的视频。采访伊始,罗建平提到,“为做这个项目,整合了一个非常大的团队,包括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可靠性分析、图案图形和视觉设计的专家,我今天只是作为代表参加这次访谈。”

罗建成接受中央纪委监委网站采访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监委官网截图

在该报道的内文中,罗建平介绍了舱外服的设计从2013年开始到升空历时8年,团队成员也经历了变化。他曾在湘潭大学工作、在清华大学读博士,湘潭大学的马秋成教授、清华大学的蔡军教授等专家给予了大力支持。

罗建平还一口气列出了四个“有的”,以证明这是团队的成果。

“有的老师专门研究航天服的设计理念、策略,有的老师负责人因工效学的产品布局和人-服交互界面设计,包括如何根据中国人的身材比例来调整服装的整体布局;有的老师负责结构设计、产品装配等方案如何实现;还有的老师研究产品的色彩与装饰图形。”

7月9日晚,在湖南大学和湘潭大学联合发布的声明,以模糊知识产权争议的方式,来结束这场因报道引发的热搜。

声明重申湘潭大学于2014年与某航天部门签署合同书,项目责任人为马秋成,技术负责人为罗建平,2016年罗建平赴清华读博。2020年9月罗建平进入湖大工作,并组建航天产品科研团队,“在此期间,罗建平一直从事航天服的设计研发与完善工作”。

湖大、湘大的联合声明 来源:湘潭大学官网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中国载人航天”回答网友提问“航天服由哪个大学研制”,作者回复“航天员中心研制的,部分高校参与了一点工作”的问答,也被删除。

    责任编辑:汤宇兵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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