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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生命中的“一个男人”和“一张字条”

陈漱渝
2015-07-16 09:12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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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丁玲在上海,史沫特莱摄(冯达原为史沫特莱秘书)
对于丁玲来说,南京是她的“滑铁庐”,是她的“麦城”;也可以说,她这一生主要是栽在“一张纸条”和“一个男人”上。

这个男人叫冯达,在我的心目中,他曾经是个“叛徒”加“特务”。丁玲在南京居然跟他同居,还生了一个女儿、虽然这个女儿成为了知名艺术家,但仍是丁玲内心深处难以启齿的伤痕。用周扬后来的话来说,丁玲的历史尽管没有疑点,也有污点。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丁玲落实政策时,仍有些革命老大姐说丁玲不守节。

至于那个“纸条”,曾经被判定为“悔过书”“自首书”,但198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中改换了提法,叫“申明书”。近八十年来,“纸条”的内容丝毫未变,但提法改变。这反映了政策的调整,观点的更新,也反映出历史的复杂性。

如果说第三章《南京:不堪回首》是《丁玲传》中的华彩部分,那么这一章中的第14节《“悲剧中的人物”冯达》又堪称华彩乐章中的华彩段落。《丁玲传》的作者很清楚:“把冯达搞清楚,才能真正把丁玲的南京历史问题搞清楚。”然而“把冯达搞清楚”又谈何容易?其难点有三:一,此人1990年已经作古,距今已有25年。二,此人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即随国民党政府去台湾,难以了解他在海峡彼岸的详情。三,此人的工作单位曾有特殊政治背景,一般人不便打听,也无处打听。

《丁玲传》书封,于今年6月出版,作者:李向东、王增如。

感谢《丁玲传》作者的艰苦努力,更要感谢丁玲、冯达之女蒋祖慧的无私帮助,冯达一生的基本情况现已清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想,除了《丁玲传》的作者有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其它任何丁玲研究者都难以做到这一点。

根据《丁玲传》介绍,冯达原来是中共党员,美国进步记者史沫特莱的秘书,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的盟员。他与丁玲同居大约始于1931年11月。这是丁玲在胡也频牺牲后处于寂寞孤凄时的一种特殊选择。丁玲1933年5月14日被国民党特务秘密绑架并非由于冯达的出卖,而是因为冯达首先被捕,而丁玲又没有在他约定的时间里离家躲避。冯达被捕后,既没有写自首书,也没有出卖同志。

1933年冬天,丁玲被软禁在南京莫干山。当时大雪封山,四周寒气彻骨,丁玲身边只有冯达这个昔日的同居者,冯达此时又只表现出对自己的悔恨和对丁玲的怜悯同情。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境遇中,丁玲怀上了冯达的孩子。这是人性的弱点,还是政治的污点?

记得苏联作家拉夫列尼约夫1926年出版了一部小说《第四十一》,描写一位曾经击毙过四十个敌人的红军女战士马柳特卡,跟一位白军战俘共处一无人荒岛,彼此产生了爱情。后来白军战俘在海上发现了营救船只,便想逃跑,红军女战士毫不犹豫地将他击毙,使这位蓝眼睛的小伙子成为被她消灭的第四十一个敌人。丁玲的情况与此类似,所不同的是马柳特卡没有怀上白军俘虏的孩子,丁玲也没有亲自把冯达处决。

根据《丁玲传》的介绍,跟丁玲分道扬镳后的冯达曾在台湾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工作。这个单位原隶属于情治部门,对政府也起着“智库”的作用。冯达的工作主要是翻译有关苏联的经济资料。1975年台湾的国关中心划归政治大学,才转型为一般的科研和教学机构。冯达写文章的笔名是“一心”:“一”是丁字的顶盖,“心”是“慧”字的底座,可见丁玲和蒋祖慧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1988年台湾“解严”之后,冯达跟蒋祖慧开始通信,信中承认自己愧对丁玲,愧对中共,有无法挽回、万死不赎的罪过,并认为丁玲是伟大得除他之外无人能了解的人。1990年春节冯达摔伤重病,在国务院侨办主任廖晖的帮助下,他在临终前终于见到了他跟丁玲的女儿。

“一张纸条”指的是丁玲1933年9月在一张白纸上写的几句话,大意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什么审讯,以后出去后,愿家居读书养母。”当时叛徒顾顺章通过冯达规劝丁玲,要她不要一心只想死,写张纸条应付当局,既没有暴露身份,出卖同志,又能争取保持清白,活着出去。丁玲照他们说的做了,才知道上当受骗,因为国民党当局并未因此给她自由,而只是将她软禁起来。

对于这张纸条的政治性质,从上世纪四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说法不一,既说明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人们的认识有不同变化,也说明有人一直在利用这张小纸条做大文章。

丁玲从南京奔赴陕北革命根据地之后,党内有些人即向党组织提出了对她的三点怀疑:一,丁玲押解到南京,三年中未经审判,也未坐牢,最后的一年半自己租房居住,用的是国民党当局每月给她的一百元生活费,邻居中还有叛党后在国民党特务机关工作的姚蓬子。这种情况在被国民党羁押的政治犯中是少见的。二,她被捕之后至1934年10月以前仍与其叛变了的爱人冯达同居。三,1934年10月丁玲自己租房居住之后行动相对自由,但未能尽早离开南京。

对于上述怀疑,丁玲向组织上作了以下陈述:一,她被捕之后,敌人曾对她进行威胁、利诱、欺骗,但她拒绝给敌人做事,写文章和抛头露面,没有做危害党组织和同志安全的事。二,她在南京仍一度跟冯达同居,是认为冯达尚未叛变。当时所处的环境也有身不由己的苦衷。冯达后来为国民党当局服务即中止了两性关系。三,她未能更早离开南京的原因是1934年10月生了孩子,第二年又生病四个月(其中有两个月住院),没有做好逃出后的充分准备。

1940年10月,以陈云、李富春为正、副部长的中共中央组织部认真听取了丁玲的意见,进行了几次审查,作出了《中央组织部审查丁玲同志被捕被禁经过的结论》,认为丁玲是知名女作家,被捕后社会上又发起了营救运动,国民党当局对她相对优待是有可能的;而且并没有丁玲自首变节的任何凭据。因此,对丁玲的种种怀疑不能成立。毛泽东还建议在这份结论的末尾加上了一句话:“因此应该认为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有怀疑而无证据即按无问题定性,这是审干中理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不过,1940年丁玲并没有向中组部谈及这张字条,其原因无非是两个:一,在丁玲心目中这张字条本身根本不存在政治问题,没有什么价值,完全没有交待的必要;二,不同人对这张字条可能有不同解读,不说没事,说了反容易节外生枝。

据《丁玲传》介绍,1943年4月延安开展整风运动,斗争目标是纠正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与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中出现了反特斗争扩大化倾向,仅当年7月9日至25日就揪出了1600人。康生宣布,限10天内特务自首,否则即按战时法令惩办——不经法庭即可枪决。在这种高压态势下,丁玲于8月27日补充交待了写这张字条的问题,结果更增加了问题的严重性与复杂性。丁玲情绪失控,违心地承认她是复兴社特务,并把她当时跟一切人的联系都说成是特务工作的联系。审干运动中过火的情况到1944年2月才得以纠正,丁玲的“特务”问题也随之得以澄清。

1946年7月,丁玲参加了晋察冀中央局土改工作队

此后,不同的组织对于丁玲在南京的经历又进行了多次审查,见于1945年中央党校《复查小组对丁玲历史问题初步结论》,1955年《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1956年中宣部《关于丁玲同志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1975年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办公室《对叛徒丁玲的审查结论》……在这些审查中大多是对这张字条无限上纲,把丁玲的申明书说成是“悔过书”“自首书”。

直到1984年8月1日,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才对这张字条作出了既符合政策又符合人性的解释:“丁玲同志这个‘申明书’只是为了应付敌人,表示对革命消沉态度,没有诬蔑党、泄露党的秘密和向敌自首的言词。”

在极左路线肆虐的年代,一个革命者如若被捕,除开骂敌身亡被视为保持了气节之外,其它策略性的做法都会被认为是“叛徒哲学”支配下的变节行为,对革命同志缺少一种设身处地的同情心。更有甚者,把所谓“历史问题”作为宗派斗争中的一种杀手锏,先抓“历史”后抓“现行”。根据整人者的逻辑,如果有历史问题,即使“现行”无问题也能随意加上莫须有的罪名,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丁陈反党集团”即为一例。因为丁玲历来视政治名誉为生命,所以《丁玲传》中把这张字条称之为“要命的条子”。

《丁玲传》中关于“一个男人”和“一张条子”的叙述,使读者感受到世间最可怕的邪恶和荒诞往往是在冠冕堂皇的理由下滋生的,而世间最可悲怜的人物又往往是那种飞蛾扑火般追求崇高理想的殉道者,丁玲用82年的言行证明了自己的一生是与革命相向而行的一生,那“一个男人”和“一张字条”只不过是她生命清流中的两股泡沫。

(本文作者系鲁迅博物馆原副馆长,原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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