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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修车铺在非机动车道凿洞“种钉”赚2万,居民投诉百余起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实习生 叶佳雯
2015-07-21 19:3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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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承认,去年经介绍到熊某的电动车修理铺,两人谋划利用“种钉”招揽生意。此后,张某每隔三四天就种一次“黑心钉”,熊某负责补胎,收入两人分账。

为了“招揽”生意,杭州望江路上一家电动车修理铺的老板熊某与伙计张某在周边道路上广撒“黑心钉”,经过的电动车、自行车中招后只能就近补换轮胎,两人因此不当获利2万多元。7月20日,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熊某、张某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

“本案的情节特别严重,熊某、张某因谋取个人利益,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应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3~7年有期徒刑。”杭州上城区检察院的周检察官21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据介绍,去年3月以来,当地公安部门收到针对望江路一带非机动车道上“黑心钉”的报案79次,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接到投诉44次,上城区“区长公开电话”接到投诉12次。今年1月至3月下旬,上城区公安分局民警使用推钉器起获涉案赃物钢丝钉15枚。

侦破此案时,民警在望江路上24小时蹲守。3月24日20时左右,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来到该路段,四处查看后离开;不到10分钟返回,从电动车后盖箱里拿出锤子、凿子,在路面上凿出一个小洞后再次离开;很快第二次返回,拿出钉子和胶水,把钉子种进小洞里。民警当场将其抓获,幕后的电动车修理铺老板熊某也落网。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承认,早年曾因种“黑心钉”被警方行政拘留。2014年3月,经朋友介绍,他来到熊某的电动车修理铺,两人谋划利用“种钉”来招揽生意。此后,张某每隔三四天就种一次“黑心钉”,熊某负责补胎,收入两人分账。

检方认为,两被告人相互合作,平分非法收入,属共同犯罪;他们利用“黑心钉”多次故意毁坏群众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连续作案3次以上的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毁坏个人财物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构成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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