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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作者玖月晞起诉读者侵权,要求写道歉信赔25万

“中国之声”微信公号
2021-07-1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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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网友“纵爱”发布微博称,自己因质疑《少年的你》原著作者玖月晞抄袭被告上法庭。玖月晞认为该网友涉嫌侵犯其名誉权,使其社会评价严重降低,要求其书面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目前,此条微博点赞数达数十万,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被告读者:积极应诉,拒绝和解

持续为“守护原创”发声不动摇

被告读者“纵爱”对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说,自己原本是玖月晞的忠实读者,但在阅读了更多原创作者的作品之后,疑惑为何这些作品会与玖月晞的作品有相似性,后通过网络搜索看到了网友的质疑和证据,她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网友“纵爱”认为,如今创作环境艰难,作为原创作者的读者,自己应该守护原创。“如果让这些抄袭融梗当道,大家都去钻了空子,市场上千篇一律,我觉得对我们读者也是一种损失。”

2019年10月起,“纵爱”使用“玖月晞共通文学大赏”微博账号整理并发布了少量质疑玖月晞抄袭的调色盘。(“调色盘”是指将疑似抄袭文与原文进行比对的表格,是互联网上新兴的一种界定内容产品是否涉嫌抄袭的非专业手段,能使没有看过两部作品的读者比较清晰地看出二者的相同性。)后该账号持续补充发布多个调色盘,其中部分为网友提供。网友“纵爱”表示,2020年11月,“玖月晞共通文学大赏”账号被封。

网友“纵爱”表示,玖月晞本人及其律师从未与自己联系过,自己也在积极应诉,不打算和解。“纵爱”说,长期来看,自己仍愿为原创发声,但措辞上会更加严谨。

图片来源:受访者网友“纵爱”提供

法律界人士:“融梗”并非就是抄袭

读者做“调色盘”质疑作者抄袭算文艺批评

针对网友热议的“融梗”一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解释,“融梗”并非著作权中的法律问题,在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朱巍说,“融梗”更多的是一种创意和思想的重新展现,并非所有的“融梗”都涉及著作权的问题,只有当情节、人物、台词设计高度相似,或是有复制粘贴的痕迹,可能才构成抄袭。

朱巍认为,“玖月晞告读者”一事中,读者做“调色盘”质疑作者抄袭一般称之为文艺批评。“文艺批评本身就非常尖刻”,朱巍说,一般而言,只要评论的事情是真实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评论充满了恶意,否则不应当以侵犯作者名誉权来展现。在他看来,玖月晞起诉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最后的结果还要交由法院判决。

朱巍也提醒,读者评论是自由的,但同时也要注意界限和尺度。他解释称,作者作为公众人物,有义务容忍公众对其作品的批评和褒奖,因此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主要考虑两点,即是否有依据事实和是否包含侮辱性语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专家:故意“融梗”有抄袭的可能性

下游影视要审核IP原创性

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副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夏烈认为,“融梗”是否等于抄袭这个问题是存疑的。“我们今天是不是有永远不重复的梗?对真正搞创作的人来讲,它永远是个问题。”

在夏烈看来,网络文学的“融梗”分为两种,一种是故意的,一种无意的或者无知觉的。前者有抄袭的可能性,后者是作者在写的时候,会用到过去阅读或观影时常见的内容。他说:“要有一个空间给创作者去施展他对前人梗的一个借鉴,我们不能把借鉴当做抄袭。”

谈及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夏烈认为,“读者同时也是批评者,他可以非常严格和严肃。”在网络文学里,有时候法律没有追究的事情,道德上、舆论上依旧在追溯。创作者和读者之间有着约定俗成的评价机制,这种机制对作者是有约束的。

他也建议,网络文学下游的影视产业在改编拍摄之前,要详细地审核所购买的网络文学IP。“凡在创作上有一定问题或者污点化的东西,我不建议下游再去购买,买了也不要拍,这是一个行业上下游的公约,应该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和知识产权意识。”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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