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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今日头条互杠:一方称已授权,一方称员工暗通款曲
华中地区知名媒体《楚天都市报》与“今日头条”日前“杠上了”。
楚天都市报在8月12日出版的报纸上指称,从2015年1月起,“今日头条”未经原告授权,采取设立“楚天都市报头条号”、进行深度链接等方式,复制、转载《楚天都市报》大量原创作品。“今日头条”还违法转载第三方媒体作品至“楚天都市报头条号”栏目下,导致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对原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文章中,该报称,今日头条涉嫌侵权并已提起诉讼,甚至喊出“‘今日头条’,请来法庭上辩!”的口号。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已对拥有“今日头条”网站和客户端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0日立案受理。
对此,今日头条予以坚决否认,并表示自身名誉权受到严重侵犯。
今日头条客户端上的“楚天都市报头条号”究竟是哪一方所开?是楚天都市报官方授权的合作,还是今日头条私底下的侵权行为?
事实上,双方关于“头条号”的争议最早可以追溯至7月24日。
当天晚上23时14分,楚天都市报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躺枪声明”,称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允许擅自建立名为楚天都市报的“头条号”,肆意抓取稿件侵权发布。
上述声明指出,当天“楚天都市报头条号”转发了武汉晚报的稿件《武汉女子卖卵子遭卖淫陷阱,警方介入调查》,却同时删除来源,结果导致楚天都市报为此“背锅”,受到“侵权”指责。
楚天都市报就此将矛盾指向今日头条客户端上的“楚天都市报头条号”。
3天后,7月27日20时7分,今日头条于其官方微博发布严正声明,详细陈述了其与楚天都市报的“合作”过程,着重澄清该“头条号”的来历具有官方授权背景。
今日头条表示,鉴于楚天都市报的声明严重侵害了今日头条的声誉,因此不得不还原“事实真相”:2015年1月,《楚天都市报》工作人员与今日头条建立联系,表达开通官方头条号的意愿,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愿。3月,今日头条工作人员赴武汉拜会《楚天都市报》,与其分管新媒体的副总编洽谈并正式明确合作关系。自此,《楚天都市报》在其开通的头条号上主动发布文章,持续数月之久。
在上述声明中,今日头条表示深感意外、震惊,并称己方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其与事实不符。最后还强调,这些事实,我们都有记录,并有证据存档。
对此,楚天都市报并未第一时间回应,而是在两周后的8月12日通过报纸、微博、微信多平台全面“发难”,指斥今日头条涉嫌非法转载《楚天都市报》原创作品,并称对拥有“今日头条”网站和客户端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已提起诉讼。
而此次,今日头条的回应则快了许多。8月12日中午12时33分,今日头条当即于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对指控予以否认。
该声明再次强调“楚天都市报头条号”的开通及运营均保留了关键证据:任何人、任何机构在网上的行为,都有记录留存,到底谁开通了“楚天都市报头条号”,并持续发表文章,查询并非难事,如果楚天都市报坚称非己所为,我们建议楚天都市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早日查清真相。
今日头条更是言辞激烈地表示,“楚天都市报的指控,已经严重侵犯今日头条名誉权,我方保留追究该报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名接近今日头条的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称,由于楚天都市报方面近几个月内的人事调动,之前在今日头条“头条号”建立“楚天都市报”账号的工作人员及当时分管楚天都市报新媒体部门的副总编均已不在原工作岗位,结果导致双方交接发生问题,而新接手的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全盘否定之前的合作。
但楚天都市报副总编张仕武则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明确否认了楚天都市报与今日头条存在任何官方合作关系。
对于今年1月楚天都市报所谓入驻“头条号”,张仕武反复强调,这完全是“今日头条的一厢情愿”,今日头条并未获得楚天都市报官方正式授权。他指出,今日头条所谓的“合作”并没有任何协议文本,而负责“楚天都市报头条号”的相关工作人员则是“暗通款曲”,“私下”与对方取得联系,更是在今日头条方面“手把手”地指导下完成“头条号”的运营。“今年1月份,他们(‘今日头条’)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北京通过QQ联系上本报的工作人员,推广楚天都市报入驻‘今日头条’,并在今日头条后台协助本报员工私下进行入驻注册。”
张仕武介绍称,“今日头条”工作人员私下邀约本报员工注册楚天都市报“头条号”后,该号2个月没有上传任何图片、文字。直到今年3月,“今日头条”工作人员从北京来到武汉,找到本报分管副总商谈合作事宜,当时分管副总口头上说“双方可以合作,但必须在规范和共赢的基础之上进行”。之后,“今日头条”工作人员就离去了。这就是今日头条声明所说的“洽谈并正式明确合作关系”的整个过程。
张仕武还强调,从2013年1月开始,今日头条就一直存在未经楚天都市报许可,大量转载其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
此外,张仕武向澎湃新闻证实了目前上述工作人员已经离职,而当时负责楚天都市报新媒体部门的副总编也已调动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其他部门履新。但他也同时强调二人的职务调整与此次事件并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目前,双方仍然各执一词,坚称己方掌握更为有力的证据。
今日头条副总裁林楚方称,类似网络行为都会留有证据,至于谁运营、怎么运营很快都能查清,ip地址造假也相对较难。
据今日头条官网信息显示,所谓“头条号”即今日头条旗下集纳个人、专业媒体、国家机构、企业、其他组织等媒体的公开信息平台。而今日头条创始人兼CEO张一鸣也曾在WeMedia 2014中国自媒体年会上称,和“头条号”相比,微信需要人工订阅,很多优质内容账号无法得到传播分发,反而营销号得到病毒传播。内容创造者不应花费大量精力在于营销,“头条号”的机器推荐具备更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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