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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俗婚闹挑衅公序良俗,必须旗帜鲜明的抵制和摒弃
来源 牛泰 编辑 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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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四川泸州,一对新人婚礼现场,新郎和3名伴娘被绳子绑在电线杆上。旁边有人拿着胶带继续绑,有人拿着树枝打。伴娘拼命挣扎,脸部通红;新郎则回应,打得好痛,“这只是一种风俗,希望延续下去。”
恶俗婚闹本该被抵制,新郎却说希望延续下去,引来舆论不满。
很显然,新郎没有把闹洞房和恶俗婚闹分清楚。闹洞房的确是传下来的民俗,其形成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在古代,一对新人通常是盲婚哑嫁,夫妻俩往往不知道怎么亲近对方。闹洞房能促使新郎新娘相互熟悉。
传统文化氛围下的有节制地闹洞房,是有积极正面意义的,但绝对不能将其与当前所谓的恶俗婚闹划等号。近年来,在社交网络上,恶俗的婚闹已非个案:只穿内裤的新郎被五花大绑、新郎父亲被打扮成“烧火佬”、伴娘遭遇各种咸猪手。甚至还发生过一些极端案例,比如贵州遵义新郎曾先生全身被泼满油漆,用汽油洗时全身着火,11名婚闹被告上法庭,系全国首例婚闹案;山东泰安16岁伴娘被参加婚宴男子猥亵。
恶俗婚闹不是开玩笑,不是简单的“烘托气氛”,它不仅违反传统道德,稍略过分就可能违法,甚至犯罪,必须旗帜鲜明的抵制和摒弃。
遏制恶俗婚闹,首先还是要从道德层面入手。婚闹者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在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被人过度戏耍后还要赔笑脸,这是何等无奈的事;看着闹婚者对新娘和伴娘做出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事,却碍于情面不好制止,这是何等心酸的事。现代公众要深刻认识到,恶俗婚闹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恶俗婚闹违背公序良俗,稍有放纵即可能达到违法犯罪标准,司法部门应依法主动亮剑,以有效震慑后来者。今年3月,山东邹平市发布《关于打击恶俗婚闹的公告》: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等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部门发文打击恶俗婚闹,并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介入,这无疑给恶俗闹婚者打了一针“清醒剂”,让其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具有现实意义,值得大力肯定和推广。下一步,有关部门可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恶俗婚闹成为过街老鼠,彻底扫地出门,让婚礼回归本来面目,办成真正的皆大欢喜、人生乐事。
原标题:《恶俗婚闹挑衅公序良俗,必须旗帜鲜明的抵制和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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