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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太太自己冲出来的不怪我!”法官三句话让他幡然醒悟
来源:东莞第三法院(作者:钟紫薇)
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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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老许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到老人,被判赔10万余元。起初,他坚持认为是老人横穿马路才导致事故发生,不肯赔偿,经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及耐心劝解后,他意识到自身过错,承诺分期付款。
此后,收入不高的他坚守承诺、每月汇款,用三年走完了履行路。
![](http://file.thepaper.cn/www/resource/v3/img/gov_cont_default.jpg?v=0.1)
无证驾驶、伪造车牌,
他摊上事了!
2016年12月18日,老许驾驶摩托车至东莞市桥头镇某天桥路段时,遇一老太太小跑过马路,因躲避不及撞上了老人,致老人身体多处骨折。老太太出院后,被评定为一处八级、一处九级、两处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经对事故进行调查,认为事发时虽是老太太没走人行天桥、横穿马路,但老许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伪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上路,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因此两人的违法过错基本相当,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故导致老太太受伤卧床,而老许的摩托车又没有购买保险,老太太的儿子伍先生便找到老许要求赔偿。老许认为这事错在老太太横穿马路,因此不肯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后,伍先生代母亲将老许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考虑双方过错的基础上,判决老许需向老太太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合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老许仍拒不赔偿,伍先生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错不在己、拒不赔偿?
法官一席话让他幡然醒悟
“是老太太自己冲出来的,怨不得我啊!”
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收案后多次联系老许,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老许每次都向法院“喊冤”。
看来不解老许“心结”,是难解此矛盾了。为此,执行法官特地带老许回法庭做思想工作。
“你无证驾驶伪造车牌的摩托车,不仅有错,还是违法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已经考虑了老太太的过错,减轻了你的赔偿责任。”拿着打印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本,法官向老许说。
“如果无证驾驶、伪造车牌都可以认为自己没错,那这个世界岂不乱了套?”
面对法官的质问,老许沉默了。他态度逐渐软化,但表示自己不过是个普通工人,生活并不宽裕,拿不出这么多钱。
“赔偿是你的义务,你必须履行。就算一时拿不出,也要想办法支付。”
经法官进一步释法析理,老许终于下定决心解决问题。考虑到老许的实际情况,法官向老太太及其家人解释老许的态度及难处,希望他们能体谅,适当做些让步。
2018年10月,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老许先拿出2万元给老太太,剩下的8万元从当年11月起,分32个月支付。
协议签完后,法官再三告诫老许,既然签了协议就要信守承诺、依约履行,实在有困难要提前跟老太太家人沟通,不然对方是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日子再苦、欠钱要给,
他用三年走完了履行路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2021年5月,老许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希望能到法院亲手把最后两个月的钱交给老太太家人,了却自己的这桩“心事”,同时也想当面跟法官说一声谢谢。
之后,受疫情影响,直到6月30日,老许和老太太的儿子伍先生才相约来到桥头法庭。当着法官的面,老许把5000元交到了伍先生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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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完赔偿义务后,老许百感交集、热泪盈眶。他表示,这三年来做过建筑工人、打过零工,收入不高,过得着实不易,但日子再苦,从不敢忘记自己的这份承诺,坚持每个月给老太太的账户汇款,偶有困难迟一点给,也必定打电话向老太太家人和法官说明情况。
“谢谢老太太家人的体谅,谢谢法官一直给我帮助和鼓励,总算熬过来了。无债一身轻啊!我心里也踏实了。”老许握着法官的手感慨道。
伍先生和老许握手言和后,也向法官表达了感谢,并表示母亲现在恢复得不错,他已多次叮嘱她切勿再横穿马路。
宁失千金
莫失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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