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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载不保存不转发!对暴恐音视频Say “NO”

2021-07-22 17: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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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各种音视频传播速度也在加快,然而有一些人因猎奇心理,浏览境外涉恐网站并偷偷大量下载存储一些“血腥”“暴力”“恐怖”的音频、视频。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

近期,经我市公安局反恐部门布控侦查破获多起利用微信群非法转发、传播爆恐音视频案件,涉案嫌疑人共计19人,现已对涉案嫌疑人白某等3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并对王某等4人予以训诫,其它案件正在侦办当中。

“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一)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二)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三)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一)宣传针对女性与青少年,导致暴恐犯罪成员女性和青少年增多,犯罪成员结构逐渐呈现女性化、低龄化;

(二)宣传暴恐手段,诱发暴恐案件,破坏社会稳定;

(三)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实现政治意图。

相关法律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一)对因不慎等原因下载到本地或网盘的相关音视频和图文,不得转发,并在第一时间删除;

(二)发现有人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社交网络等登载、发送、播放载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音视频以及文字、图片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暴恐音视频是当前暴恐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是影响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网络和社交平台不是法律“真空”,更不是法外“乐土”。

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影响世界和平和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网络传播的暴恐音视频,成为暴恐分子散播“暴恐”病毒的重要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制作、发送、传播、存储暴恐音视频,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恐音视频以及相关网站链接,制作、销售、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恐音视频的物品,均为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网民切莫为满足好奇心非法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不自知。

文明上网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大家要以此为戒,不给网络暴恐信息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警方提醒:如果你的身边有人观看或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请第一时间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或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联系。如果您无意间观看或下载了暴恐音视频也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我们取得联系,公安机关将对应相关条例减免或从轻处罚。

联系人:德警官:15771521066

王警官:13644718679

原标题:《不下载不保存不转发!对暴恐音视频Say “NO”》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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