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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即解散这个‘群’!”

2021-07-22 08: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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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志同道合、兴趣相投的人或者在工作中有互相沟通的需要,我们会怎么办?当然是掏出手机,打开微信,建群啦!群里可以及时分享最新的咨询,也可以讨论工作情况,一个信息只用发一次,就可以发送给关联的所有人,着实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然而,有一种“群”

虽然暂时方便了自己

降低了生活成本

却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个“群”就是“群租群居”

群租群居房

早在2014年,上海市综治办、市高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十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同步修订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群租群居”的认定标准和执法整治流程,坚决取缔“群租群居”这一风险性极高的违法现象。

通过对往年案件的数据分析,夏季是用工高峰期,也是外来人员来沪旅游、探亲、访友的集中期;另外,夏季对居住条件要求不是特别高,极易造成拼床睡、打地铺等人员集中住宿的现象,因此这段时期也是瑞金二路街道“群租群居”案件的高发期。在社区平安办的指导下,在瑞金二路派出所的支持下,第二城运工作站从为民办实事、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夏季安全的角度出发,在片区六个居民区内阶段性开展了“群租群居”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自7月1日起,第二城运工作站联合城建中心、物业,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0张,其中集中整治4家,自行整改4家,退租办理2家;总计拆除违规设置床铺30张,清退违规租客28人,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整治过程中,工作站发现,大部分群租内都存在电线乱拉、垃圾乱堆放、电瓶车电瓶入户充电、无必要消防设施、人员信息不明等安全隐患,有些群租房脏乱程度令人咂舌,污水四溢,蟑螂老鼠横飞,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整治前

整治中

如思南路26弄某号某室的一处群租房,20平米的房屋内,集中居住了10个饭店员工。由于员工回家晚、人口多,导致卫生间使用频繁,扰民现象严重,还造成了底层房屋渗水开裂,居民苦不堪言。

此次集中整治后,隐患彻底消除了,居民们纷纷拍手称快,同时称赞道:街道彻底解决了悬在我们头顶的大麻烦!

友情提示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认定为群租:

1.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2.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屋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3.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4.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

5.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对于违反本市最小出租单位、最低承租面积和租住人数限制规定的出租人、转租人,将由房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承租人在落实整改以前,将由街道通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暂停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暂停受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申请;已办理居住证的,暂停办理年度签注;已经办理临时居住证的,暂停续期手续。

从事“群租”业务,或为“群租”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由房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网上备案资格,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您和周围居民群众的安全,

我们在此号召立即解散该“群”!

主动拒绝租住群租群居房!

主动拒绝将房屋出租用于群租群居!

主动拒绝向客户介绍群租群居房屋!

安全有序的平安社区,

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编辑 / 孙超慧

资料 / 瑞金二路街道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黄浦官方微信

原标题:《“请立即解散这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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