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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风发展趋势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指决定于24日12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变化情况,按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原题: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 省防指:必要时可停工、停课、停市、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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