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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平乐法院开展增殖流放活动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2021-07-24 10: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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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平乐县同安镇增殖放流点,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来到这里,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及渔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指导下,将购买的6000元鱼苗投放到这片水域。

在平乐法院干警的监督下,三名被告来到同安镇增殖放流点

2021年4月,张某1、张某2、张某3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被平乐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今年6月,平乐法院审理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对三名被告人予以判决,除被判处拘役之外,还需承担鱼类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责任。

平乐法院干警将鱼苗放入河中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平乐法院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漓江阳朔段时,实地了解了漓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情况,他强调千万不要破坏生态环境。对于漓江,习近平总书记有着很深的情节,他深情地说:“漓江是属于广西人民的,也属于全国人民,也属于全世界人民,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我们要很好地去呵护它。”平乐法院谨遵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力度,运用司法力量保护桂林的山山水水,通过积极引导破坏者亲身实践,达到环境修复与教育罪犯并重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使绿色、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

供 稿:张北平

编 辑:李 苇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平乐法院开展增殖流放活动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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