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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屠杀是民主化的产物吗?

郑非
2015-09-26 14: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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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民族国家,民主化如何可能?自约翰·密尔以降,许多社会科学家都共同关注过这一问题。众人皆知,在民主化转型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下列情况:一、国家控制能力变弱;二、政客诉诸民族感情、利益对社会下层进行政治动员;三、政客攀比(outbidding),竞相向极端思想、政策靠拢。这样,国家弱化与社会分裂同时发生,有相当可能会导致其内部急剧冲突。在最危险的情况下,甚至会发生大规模种族清洗。对此,已有很多研究。但一般的研究多讲的是分裂的多民族社会会阻碍民主化顺利进行(民主化容易被族群政治裹挟成为零和游戏),少有人反过来指出民主就是肇祸之源(尽管前者已内涵此逻辑)。

迈克尔·曼撕破这层纸,写出《民主的阴暗面:解释种族清洗》,让人悚然而栗。单从书面名称考虑,可知曼将种族清洗归因于“民主的阴暗面”。如果曼果真论证成功,世人则对“民主与民主化”又要多三分忧虑。

作为一名优秀的历史社会学家,曼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论述的纵深,他的笔触没有停留在二十世纪,而是从古到今详细梳理了一遍人类的种族屠杀史。他自亚述帝国讲起,历述中世纪西班牙人迫害犹太人,克伦威尔屠杀爱尔兰天主教徒,十九世纪中、东欧各国对犹太等少数族裔的迫害,殖民主义者对被殖民人群的剥夺,一战末期发生在土耳其的亚美尼亚人大屠杀,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南斯拉夫诸民族在解体时的相互仇杀,胡图人在卢旺达对图西人进行的种族灭绝等案例。通过详述以上案例,他试图回答以下这些问题:种族屠杀到底是一个原始现象还是现代产物?施害者(种族屠杀的发动者)是整个族群还是少数精英?施害的动机到底是出于理性、情感冲动还是某种社会规范?施害者本人是疯子、狂人,还是就是普通人?

曼的主要答案是:纵观历史,种族清洗(屠杀)可以说是一个现代现象,也是一个群体现象,是由“民主的阴暗面”所导致的。古时自然也有一个人群对另外一个人群的征服与屠杀,但很少是以整个族群为目标的无分别杀害。原因无它,统治者的经济理性在起主要作用。愿意服从的臣民是一项财产,值得保护。要不要除掉一些人,取决于他(她)的政治态度,而不是他(她)的族群出身。总的来说,近代以前人类社会一般来说阶级分明、社会组织散漫,人们的阶级意识要比族群意识强得多,族群很难作为一个政治单位起作用。但是,自十七世纪以来,国家越来越仰仗、依赖普通群众的认可、支持才能存在,任何一种统治都必须自称或实际上面向大众,即使贵如国王也往往自诩为人民公仆。当“人民”的主体是某一特定族群时,就很难避免该主流族群依此政治优势地位对其他人施加伤害(虽然未必是有意的),乃至杀戮、驱逐与清洗。尤其是当它发展出某种“有机论民族主义”(相较公民民族主义更没有弹性)、关注民族甚于阶级分野的时候,就更是如此。

曼认为,当代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比方说新近走向民主化的政权比起稳定的威权政权实施种族清洗的可能性要大得多。以南斯拉夫为例,在铁托时期,各族群关系还过得去,但是在政治开放之后,塞尔维亚的米洛舍维奇和克罗地亚的图季曼为了获得政治支持,竞相进行民族主义动员,从而制造了前南地区的种族屠杀事件。曼也忍不住指出,民主、市民社会本身并不能保证一人群对外的审慎与节制。正相反,当人民与族群合为一体的时候,人民/族群内部的融洽、团结反而会使得他们对外表现的愈加冷酷无情,尤其当存在着某种经济或社会竞争时(从这点讲,阶级政治远远比族群政治要有弹性)。以十六世纪英国在北美开辟殖民地的历史为例,远在万里之外的“威权”的英国统治者对北美本土印第安人的态度就要比“民主”的殖民地人民温和的多。实际上,引发美国革命的一个因素之一就是英王下令保护中西部印第安人的土地,禁止殖民者前往拓殖。

当然,曼在本书中并不是只做上述宏观的因果解释,他还提出了一些其他的机制,比如什么样的族群地缘、政治、经济与社会结构最易导致种族清洗危险,清洗的参与人员的心理动机是怎么样的。

总的回顾起来,这本书似乎有些问题。亚当斯密写《国富论》,有专门几章写欧洲的殖民地政策。经济学家熊彼特对之的评价是,写得很好,只是放得不是地方。曼的这本书也有相似的缺陷——案例做得很好,但是同他建立一个“民主—种族清洗”的因果模型的企图不相称。比方说,一,他笔下的“民主”在定义上更接近于“民族主义”;二,他举出的种族清洗案例大多发生在威权国家内;三,他并没有给出一个机制模型,而是满足于对单个案例的叙述。这些都让人对他的结论引发怀疑。

首先,曼恐怕是在最宽泛的概念范围内使用“民主”这个词汇。在大多数情况下,他没有提及民主的程序标准,而指的是“人民在它自己的民族国家中当家做主”。换句话说,曼是把“人民统治”而不是“民主程序”作为民主的主要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只要国家的政治主体是(抽象的)“人民”,就可以认定“民主”的存在,只要国家政制的发展方向是去身份政治化或去阶级化(这意味着老式的君主制或贵族制不再适用),将“人民”的同意或“人民”的利益作为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就意味着“民主化”的开始。这种民主定义就跟民族主义有了相当大的重合——民族主义也在强调民族(这个集体身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首要性。在进行案例描述的时候,曼实际上也放弃了对民主程序与机制的剖析,而是直接将批评目标指向“民主”的后果——“民族国家”与“有机论民族主义”。这样,曼虽然声称自己是在谈“民主”,但是其内涵同我们所知的“民族”、“民族主义”也差不了多少。当他在谈论民主的不良后果时,他实际上分析的是大众政治的出现与影响。

民主和民族主义当然有一定的关联,“民族性原则最初并不是指向其他民族的利剑,它是针对暴君的。”(冯·米塞斯语)“没有人民主权在先,没有对统治者、被统治者、阶级与集团地位的一种全面和彻底的重新修定,民族主义是不可想象的。”(霍布斯鲍姆语)。但是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以中国而论,自清末到民国,民族主义兴起,大众政治出现。但我们可不可以说当时的中国就已经是一个“民主”国家或正在“民主化”中呢?能不能把当时的社会问题归因于“民主化”?这恐怕只能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才成立。

由于概念上的模糊,曼实际上是在把民主化看成是一种宏观历史运动(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一个政治过程),把十七世纪以来大众政治的出现这一历史现象统统以民主化一词指代(只要大众政治出现,曼就认为民主化开始了),所以曼在案例选择上出现了相当的混乱。比如他最着力分析的两个案例——土耳其对亚美尼亚人的屠杀(1915-1923)、德国对犹太人的屠杀,奥斯曼土耳其和第三帝国都很难被看成是民主国家,或处于政治民主化进程之中(当时的奥斯曼土耳其尽管有一个名义上的宪法和议会,但是实际上处于青年土耳其党人的军政府独裁时期)。

在土耳其这个案例中,制造大屠杀的青年土耳其党人固然是在土耳其十九世纪的政治改革运动中产生的,但他们并不秉持什么民主理想(尽管他们推崇抽象的土耳其人民),而是强调技术专家治国和集权,我们很难把他们看成是典型意义上的“民主人士”吧。至于德国,曼自己也说到:“在我所有的个案中,此案最不符合我的论点。它是最为国家主义和最有预谋的,同时有一个最为统一和最少产生不稳定的国家。”固然,纳粹是德国平民政治觉醒的产物之一,但是充当纳粹母体的旧德意志帝国却是一个威权政体,纳粹政治本身也恰恰是民主政治的最反面。

顺便说一下,曼对案例的选择似乎是有瑕疵的,他选出来分析的都是已经发生过屠杀事件的案例,再从中分析引发屠杀事件的因素(他找出来的是民主或民主化),这种根据因变量选择案例的做法会出现选择偏差,因为它可能造就严重的伪相关现象。比方说,英、法是西欧民主与民族主义思潮的起源地,为什么在英、法这两个国家,“民主与民主化”没有制造种族屠杀或族群清洗呢?又比方说,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相比,民主化的程度明显要更深,但是为什么是印度尼西亚而不是马来西亚发生屠华事件?

曼的第三个问题是他没有给出一个“民主—种族清洗”的因果机制出来。他只是笼统的提到,在有些国家,民主化催生了有机论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加剧族群冲突。这个提法实在太过于模糊,以至于我们无法据此判明因果关系,因为如果曼不说清楚为什么在有些国家(而不是另一些国家)“民主”会带来有机论民族主义,有机论民族主义又是怎样动员(而不仅仅是充当一种思想背景)起国家机器或一般民众进行族群压迫的,而压迫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越界成为迫害与屠杀(族群屠杀还是比较罕见的),那么就有太多的逻辑环节缺失了。曼的理论因此有点历史决定论的味道,既没有注意到“民主化”下各国家、族群的结构差异,在描述“民主化”下族群行为时又过于族群中心主义(这点有点讽刺,因为曼说过应该把阶级拉回到族群研究中来)。

杰克•斯奈德(Jack Snyder)做过近似研究,他在《从选举到暴力》一书中的处理可能要较曼为优。他也看出,民主化过程中的国家很有可能出现内部冲突或者外部战争,以及很多族群冲突并非来源于历史积怨(或“远古仇恨”),群众民族主义情绪实际上是在民主化时期陡然出现的。斯奈德对民主与民主化的解释与曼相似,但是与曼不同的是,他给出了一个相对可衡量的因果机制——“精英劝说”(Elite Persuasion)理论。他认为,十七世纪以来政治权力向大众转移是常态,在此常态之下,是精英的策略选择造就了各国民族主义道路的不同(其中两支指向国家内部族群冲突)。斯奈德的这一模型有两个主要的变量:精英利益与民主社会是否能够调节;国家政制力量。如下:

精英为了在大众政治时代继续掌握权力,就鼓吹民族主义。他们的鼓吹是否能够成功,要看他们掌握的工具是否足够(这主要指的是旧国家机器是否强大,有没有代议机制)。假如精英的利益不可调节,在他们掌握足够强大的国家机器的时候,他们就提倡一种反革命型的民族主义,带有很强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色彩,旨在实现对特定阶层或文化团体的排除与打击(比方说帝德时期俾斯麦对天主教的“文化战争”)。当国家机器衰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精英就想把特定族群培养成自己的政治基地,其民族主义出现“内卷化”,依托于特定族群与文化团体之上,故意制造与它族群的矛盾。这两种民族主义都有可能导致族群冲突。以上就是斯奈德的解释,而这种解释要更精致一些。

最后,需要提醒读者一下,也许有人读了曼这本书之后得出一个结论——既然族群清洗与屠杀是民主化所导致的,那么不搞民主化不就行了吗。这种说法恐怕是有问题的。如果我们像曼一样用长段历史的眼光来分析人类的族群屠杀史,我们确实可以发现近现代大众政治、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的出现确实是一分界点。问题是,我们无法仅从这种历史间接关联推导出在具体事件中民主化就会导致大屠杀这个结论。除非我们了解该民主及民主化的政治程序是什么样的,了解民主化之前该国家、族群的政治、经济、社会与阶级结构,了解该民主化的具体政治与社会进程,否则我们既无法解释,又无法预测族群冲突与屠杀。比方说斯蒂芬·威尔金森(Steven I.Wilkinson)在《选举与暴力》一书中根据印度经验提出,族群暴力确实是在选举政治兴旺的时候增加,在军事管制下减少,但是各地方不同的选举规则、政党制度本身才是族群暴力爆发与否的决定因素,有的煽动暴力,有的不会。又比方说,曼提到,世人对“人民”的诠释有两种,一种是“分层的人民”(Stratified People),另外一种是“有机的人民”(Organic People)。前者把人民看成是多阶层、多利益的多元政治构成,而后者把人民看成是种族的、单一不可分的血缘团体。前者属于英美,而后者在中东欧特别流行。按照曼的说法,这种有机论民族主义要为多数大屠杀负责。那为什么是中东欧国家奉行有机论民族主义呢?他的解释是(一)民主理想在中东欧出现较晚,人民主权的理念更深;(二)人们对国家的期望更大;(三)中东欧的国家多多民族帝国,帝国内各民族主义者相互刺激。那么在这里,曼至少就提出了两个因素要考虑(尽管他只是蜻蜓点水,未继续深入),一是民主化启动的时间点,二是民主化之前的国体类型。曼在这里没有点到第三个因素:政体与社会类型。传统上英国社会各阶级的关系要比中东欧各国来得好(这得益于英国的民主传统),对政治的理解要更健康、更现实主义,也用不着刻意去制造“想象中的共同体”。

而且,即使不搞民主化,难道就不会发生族群冲突乃至屠杀吗?托克维尔曾说道:“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换句话说,即使不搞民主化,难道大众政治就会不复存在吗?而只要大众政治存在一天,就有大众能量被滥用的危险。解法是,要么消灭大众政治(这点是做不到的),要么我们建设一个好的民主,用它来引导制衡大众政治那野火般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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