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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运营公司拒支付30名司机燃油补贴款 陵水法院成功调解!

2021-07-27 19: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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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民庭调解了30宗涉及燃油补贴款发放的出租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力保障了30名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原告张某平等30名司机与被告海南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约定由30名原告承租被告共30辆铃木启悦车从事出租车运营业务,租期至2024年5月,每月租金为4800元,被告每年一次性向原告发放燃油补贴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约定履行,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16年至2018年度的燃油补贴款。

2020年初,陵水交通运输局对案涉30辆出租车发出停运通知,原告、被告遂签订《出租车运营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同时约定被告将2019年以后的燃油补贴款每年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之后,陵水交通运输局对案涉30辆出租车2019年度燃油补贴进行了统计、审核并完成了款项申报工作,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向原告支付。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的30名司机求助无门后,只能上访至陵水县纪委监委寻求解决之道。陵水县纪委监委在征求并得到法院“应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后,向司机进行了释明,建议他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30名司机现分散于全国各地,其中大部分人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后就离开海南到外地打工,要集中到陵水提起诉讼极为不易,且对其现工作、经济损失都有极大影响。对此,在陵水县纪委监委及法院的协调指导下,30名司机指定并委托了尚在陵水打工的2名司机作为共同诉讼代表人,代为处理案件诉讼相关事项。因被告有多笔债务,为确保燃油补贴专款能及时支付至出租车实际运营人,法院对该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该批案件于7月9日立案受理,7月13日移送至民庭审理。民庭3名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集中进行讨论并制订审理方案。在确认双方有调解意愿后,7月14日,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吴佳穗 通讯员 刘立童

原标题:《出租车运营公司拒支付30名司机燃油补贴款 陵水法院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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