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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判决不等于事了,判后做“实”促履行

2021-07-29 18: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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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你好,请问被告将全部案款汇到法院了吗?我什么时候可以领款?

你好!被告已将全部案款打到本院账户,你随时可以前来申请领款。

法官

原告

好的,谢谢!

不客气。

法官

这是一起小额诉讼案件,泗阳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在判决生效之后,开启了6个月的跟踪化解,最终被告履行全部义务。

本案双方原系恋人关系,原告曾于2020年微信转账给被告7000元,分手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7000元。开庭当天被告本人未到庭,委托其父亲出庭,庭前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且矛盾较大。庭审中,原告提供了被告同意还钱的聊天记录,被告称该7000元是帮原告作担保的辛苦费,但被告没有证据证明。泗阳法院经审理,于2020年12月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7000元。

该案判决之后不久,承办法官考虑到数额不多,主动跟踪被告督促履行,正准备联系被告,却收到被告的一封信和一张1000元的汇款单。原来,被告知道原告要申请执行,遂表示自己在外地生活困难,希望可以分期还款。承办法官随后将情况转达给原告,称法院会持续跟踪督促,案款全部到账之后会联系原告。

自2021年1月开始,被告每月月初将1000元汇到法院账户。直到5月,承办法官查询账户时发现被告没有按时转账,便联系被告询问情况,被告称刚换了工作下个月会按时汇款。期间,原告多次电话询问,并于6月中旬表示想要提前拿款。承办法官遂转达被告,被告称可以把剩下的2000元一次性转账。次日,被告将剩余款项全部转到法院账户,并对法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后原告申领了全部到账的案款,案件就此了结。

今年以来,少年及家事审判庭一直坚持在诉中、判后做好督促履行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已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140余件。

编辑 | 徐子涵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判决不等于事了,判后做“实”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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