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事关住房租赁!这些风险不得不防

随着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呈现出新的特点
租房需求越来越大
你租房的中介或企业靠谱吗?
你签署的租房合同合法吗?
大家在出租或租赁住房的时候
一定要小心“租房陷阱”
加强风险防范
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7月27日,市住建局交易租赁管理科工作人员和崇庆街道工作人员走进天涯广场,联动开展“住房租赁政策进社区”活动。他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为社区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房租赁政策、租赁网签登记备案和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使用等服务。

01为什么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根据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一项法定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按照我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可按规定享受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提取公积金、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和事项。
02目前,申请房屋租赁备案有哪些方式?
目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分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电脑端通过登录“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
(https://clf.cdzj.chengdu.gov.cn/)选择“租赁”——“网签备案”——“租赁合同备案申请”进行办理;申请提交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手机端下载“天府市民云”APP,选择“住在成都”——“房屋租赁”进行办理;所有租赁当事人确认提交申请后,系统即刻自动审核,半分钟内即显示审核结果。

2、线下办理:
租赁当事人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备案申请资料办理;工作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03住房租赁风险要注意防范
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避免经济损失,请住房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

谨慎选择合作企业
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查看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可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https://clf. cdzj. chengdu. gov. cn)查看企业开业报告信息或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报送开业信息、未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 ,并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进行房源核验。避免租赁违反 “租住标准”搞非法群租、不具备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积分、随迁子女入学、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
认真确认租金价格
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选择较短支付周期。租客支付房租时,尽量选择不超过3个月的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搞“长收短付”可能带来的风险。
租金支付周期超过3个月的,租金必须存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租金支付周期在3个月以内的,提倡通过合同约定纳入资金监管;租金存入监管账户时,注意核对企业提供的监管账户是否一致。
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来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防范“租金贷”风险
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 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要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用于企业经营,防止住房租赁企业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签订租房合同
推荐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和使用《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出租房作出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
及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签订租房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或者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天府市民云在线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这些注意事项你都记住了吗
满满的干货
赶紧收藏起来~
记者:刘湘 何子潇(实习)
图:刘湘 网络(侵删)
编辑:余霞 周红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