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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强楼市调控:登记家庭数达房源十倍时按比例入围摇号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2021-08-05 10: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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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加强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通知》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一是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二是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

《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此前政策为1年内,记者注)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限购新政明确了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此举意味着今后杭州新建商品房公证摇号销售的中签比例将大大提高,同时将控制单个楼盘的摇号人数总量,有效避免万人摇号、低中签率等情况发生。

2018年4月4日,杭州发布《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当日起市区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销售,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准售房源,并提供一定比例房源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当时,“无房家庭”是指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当日后离异单身及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此次《通知》调整了认定标准,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当月,杭州又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 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提出,经认定的A类人才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购买首套住房,可在新建商品住宅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高于20%的房源比例优先供应。

在公证摇号销售出台后,杭州数十个楼盘出现了万人摇号的情况,其中西溪公馆两张预售证,登记总数突破6万人,创杭州摇号史上新纪录。不少楼盘中签率低于2%,融创城、和光尘樾甚至低至0.5%和0.78%。

为此,杭州不断收紧提高购房门槛,对无房户、购房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明确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今年4月,杭州完善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取消了高层次人才购房的一些优惠政策,明确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须落户满5年、单身的高层次人才不能买二套房,与普通购房户保持一致。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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