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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君@权益 | 公司17次更改绩效考核标准,越改员工拿得越少,绩效工资该咋发?售楼处“偷拍”10…

2021-08-05 15: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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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1.广电总局将严控偶像养成类节目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要求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重点加强选秀类网络综艺节目管理,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坚决抵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进一步压实网络综艺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粉丝群体正向引导,强化平台“水军”“黑粉”治理。

2.盗播奥运会赛事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据国家版权局日前消息,东京奥运会期间将加大监管规范力度,重点打击公众账号特别是短视频、直播平台账号未经授权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的行为;严打公众账号提供奥运会节目盗播链接的行为;着力整治网站、App等未经授权非法转播奥运会赛事节目的行为。

3.郑州一确诊病例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郑州市公安局4日通报,阮某林,男,32岁,河南省潢川县人,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人员。7月30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其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其于7月16日至7月30日期间多次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网吧上网等事实,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严重危险。根据相关规定,警方于4日决定对阮某林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4.私离南京到扬州引发疫情扩散,刑拘!

8月3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发布通报,2021年7月29日,该局对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因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统一安排,毛某宁被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5.浙江将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近日,浙江省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出将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并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6.录像、制止、扭送!北京一辅警上班途中“教科书式”擒“色狼”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近日,北京地铁上一男子故意挤靠坐在身边的女子,并用手触碰对方胳膊及腿部。正在上班途中的辅警王洪年发现后,先对嫌疑人的猥亵行为进行录像,后对男子的行为进行制止,确认双方互不相识后,将嫌疑人扭送给派出所巡逻民警。目前,该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说案

1.劳资双方“手拉手”诉讼 法院识破虚假“双簧戏”

据《工人日报》消息,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追索巨额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引人关注。案情显示,杜某某于2018年3月1日入职某五金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总经理,转正后工资为20万元/月。后杜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五金公司支付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拖欠工资225.5万元。仲裁委驳回了杜某某的仲裁请求。杜某某不服,诉至法院。

五金公司在一审庭审中认可劳动合同真实性,并解释该劳动合同系因杜某某曾代表该公司参加法院诉讼,并应法院要求所出具。经查,杜某某入职五金公司时,公司经营状况已不正常,大规模爆发员工和供应商追索工资、货款问题。截至2019年3月1日,五金公司共向杜某某支付工资11.5万元。

诉讼过程中,五金公司对杜某某主张公司仍拖欠工资225.5万元不持异议。出于对劳动争议案件“手拉手”诉讼的高度警惕,法院依职权调查,最终认定五金公司在资不抵债、经营决策机制瘫痪的情况下,背离公司实际状况及同行业职工工资水平,与杜某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明显过高的“劳动报酬”。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杜某某要求某五金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的诉请。杜某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售楼处“偷拍”10万张人脸头像!开发商被罚25万元

据《中国消费者报》消息,今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其楼盘售楼部现场的多台摄像头中,有4台摄像头的外观与平常的安防摄像头明显不同。在营销办公室电脑的系统后台中,执法人员找到了被“摄像头”(人脸抓拍机)记录下的人脸头像,其中就包括了执法人员刚才进入售楼部时的头像,数量达10万余张。

人证对比机旁摆放了“刷证时会采集人脸信息”的告示牌,但没明确告诉消费者收集、使用信息的真实目的和范围。

原来,为促进销售,该开发商开展了全民营销、老带新奖励、中介分销转介营销活动,并于2020年11月通过安装摄像头人脸抓拍系统识别区分案场访客的来源。每当有来访人员到达售楼处,4台人脸抓拍机就会抓拍记录下来访者的人脸信息,并储存在服务器上。

在消费者签订购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会通过消费者身份证信息和再次人脸识别,匹配出其首次到访时间、到访次数等信息,用来区分购房者的来源渠道,并据此与分销商或推荐人结算佣金奖励。执法人员也随机抽取了部分购房者了解情况,他们均表示对个人信息被采集和使用的情况毫不知情。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此案依法作出处理:责令改正并罚款25万元。

3.扫码领“免费课程”?多名大学生不慎“被贷款”

据“中国之声”报道,黑龙江哈尔滨某大学学生小可表示,今年6月下旬,一个名为“闪创教育”的工作人员混进学校的学生QQ群内,发布了所谓的“免费在线课程”,声称学成后可以兼职赚钱,只需要扫描二维码登录一个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办理,即可领取课程。

小可随后发现,自己根据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进入的网站实际上是一个名为“分期乐”的网络放贷平台。贷款账单显示,小可共5600元贷款,每月需还款466.67元,还12个月。

一名学生显示自己“被贷款”5700元

小可回忆,在扫描二维码登录贷款网站办理贷款之前,他没有和培训机构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一切交流都在社交软件完成。自己只是抱着免费领取在线课程、试试看的心态提交了身份信息,谁知道最终却“被贷款”。

随后,小可要求退课并取消贷款,却被告知需要扣除1600元左右的费用。除了自己,他身边的一些同学甚至“被贷款”超过8000元,“退课难”成为他们一致的困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表示,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向网络放贷机构引流,该培训机构已经涉嫌违法。他建议,消费时要尽量选择非预交费或预交费时间比较短的方式,一旦合同款项出现了不明的第三方,要特别警惕。

本周关注

请年假没有全勤,扣10%绩效工资;公司三年17次更改绩效考核标准,越改员工拿得越少——

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在哪里?

据《工人日报》报道,35岁的罗忠安发现自己在银行工作10年,绩效工资从没拿到100%,这与公司当初和他约定的到手工资有出入。

罗忠安曾见过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包括5大项53小项考核共计100分,每项都有具体的扣减原则。其中有一项,罗忠安从没拿到过满分,那就是系统内每日学习。

“每天从早起上厕所就在答题,有些和岗位不相关的非专业题根本答不上来。还有忙一天忙忘的时候,只要有一天过了凌晨积不上分,就会被扣绩效。”罗忠安说,据他了解,还有很多员工和自己一样,这项考核无法达标,认为这样的答题不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

曾在6家企业从事过人力资源工作的王文正说。他见到过“请年假没有全勤,扣10%绩效工资”的规定,也见过公司三年17次更改绩效考核标准,越改员工拿得越少的情况,还见到过一线销售员工比后勤员工绩效工资拿得少的情况。也有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变相扣减薪酬,有企业把基本工资制定得很低,再在绩效工资上“找补”,但绩效考核定量并不好操作。他认为,不合理、不公平的绩效工资支付方式,反而打消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辽宁百联人才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郝红宾认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失没失灵,要看是否能够正向引导员工积极工作。“制定绩效工资支付制度关键是要遵循公开、协商等合法程序。”郝红宾说,“企业根据战略目标、岗位性质、员工特点等因素合理分配工资,制度出台前还要与员工协商,完善细节。只要员工认为条条在理、字字有据就能很好地落实下去,企业也能在对制度的不断完善修改中找到最佳平衡点。”

原标题:《工人君@权益 | 公司17次更改绩效考核标准,越改员工拿得越少,绩效工资该咋发?售楼处“偷拍”10万张人脸!开发商被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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