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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VS天合集团,KTV金曲背后的十年版权战争

2021-08-06 11: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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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益佰 新音乐产业观察 收录于话题#行业观察78#音乐产业119#版权2#ktv1

新音乐产业观察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作者 | 益佰

前不久,一桩审理超过三年的案件终于做出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音集协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天合集团的全部反诉请求。

同时,判决从2018年11月1日起,音集协与天合集团的全部9份卡拉OK著作权许可事务合作协议全部解除。

音集协和天合集团的这桩合同纠纷案覆盖了整个卡拉OK行业,各方矛盾错综复杂。法院审理历时三年,过程一波三折,判决书长达113页、8万多字。

判决背后,是围绕KTV金曲持续十年的版权战争。音集协曾委托天合集团收取卡拉OK版权费,十年来导致业内和社会上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批评,直到两者矛盾公开化,并最终闹上法庭。

A

一对合作伙伴的十年纠纷

早先,来自港澳的资方,手握一定数量的音乐版权,想要凭借版权到内地收费,但当时内地版权保护意识不强,很难在KTV行业开展收费工作。

随着国家对音乐版权的重视提升,国家版权局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并不断对侵权商家进行诉讼,在深圳等发达地区率先开始尝试KTV版权费用征收。

2006年11月13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版权收费时代正式开启。

为了以单一窗口方便使用者缴费和向权利人分配版权费收入,国家版权局又依法制定了卡拉OK版权“二合一”许可机制,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的表演权、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

2007年12月27日,为了推动版权许可工作落地,音集协与天合集团签订了为期十年的《服务协议》,后又签订了系列补充协议,音集协委托天合集团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卡拉OK版权交易服务机构,代音集协向全国各地的卡拉OK经营者收取卡拉OK节目版权使用费。

双方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合作,也自此陷入了近十年的纠纷。

2010年,音集协在第二次会员大会上公布了《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中确定了分成比例:在总数中扣除营业及附加税、文化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督平台8%的费用,剩余部分中,众多权利人能分得50%,其余部分则为协会的人员运营管理费用,以及天合集团的渠道服务费。

2010年,音集协在北京举办第二次会员大会

音集协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曾向媒体透露,版权费中上交给音集协的部分,也存在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账户里,音集协虽对该账号参与共管,但是无法划拨,“天合长期扣留版权费,不给音集协结算,导致音集协不能按时给会员分配版权费。”

此外,据《南方周末》报道,多家KTV经营者反映,天合集团存在变相收费等问题。KTV开业,要给天合集团额外支付三万元左右的“喝茶费”,如果不给这笔红包,就拖延签署版权合同。广州南沙的一位KTV老板将收“喝茶费”的过程摄录下来作为证据保存。

卡拉OK版权市场上一时间秩序崩坏。行业使用者和权利人对音集协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规范性产生质疑,众多卡拉OK经营者向国家版权局投诉,权利人因分不到版权费而纷纷退会,其中包括一些知名的唱片公司。

“碰瓷KTV”“只收钱不干事”等诟病甚嚣尘上,舆论的矛头直指音集协,外界指责它存在账目不清淅、分配不公平等问题。

B

持续三年的“解约”官司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音集协调整了领导班子,之后开始着手解决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中的问题。

2018年7月24日,音集协将天合集团及其20家子公司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解除音集协与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合作协议、支付应付版权费并赔偿经济损失、全部返还用来开展版权收费的制式合同。

2018年11月5日,音集协公告终止天合集团著作权许可收费资格。其后,音集协在全国范围建立起直管许可队伍,全面接管卡拉OK版权许可业务。

天合集团则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决相关协议继续履行。双方矛盾持续激化。

音集协方面称,在起诉之前,天合集团一直拒绝解决问题,并且态度十分蛮横,甚至集合数十人到音集协秘书处以“讨要工资”为名进行示威,还集众冲击音集协会员大会扰乱会议秩序。在案件审理期间,天合集团恶意投诉骚扰与音集协合法合作的卡拉OK经营者,自建卡拉OK曲库从事非法集体管理活动,散布抹黑音集协主要负责人的不实言论等。

天合集团则发布声明,宣布音集协终止合作的行为无效,针对诉讼接连提出管辖权异议、反诉、财产保全复议、行政复议等应对动作。2020年12月15日,天合集团在其网站上发表《致音集协的一封公开信》,大书卡拉OK版权收费的努力和成绩。

音集协将天合集团告上法庭,在当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卡拉OK版权收费直接涉及到KTV行业、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维护,版权界、音乐界普遍认为,没了“中介”机构,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成本会大大降低,对于权利人和使用者、消费者都是好消息。

经过三年的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21年7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从2018年11月1日起,音集协与天合集团的全部9份卡拉OK著作权许可事务合作协议全部解除。

法院还判决天合集团向音集协支付其拖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延迟支付利息及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共计9976万元。天合集团向音集协全部返还盖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公章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制式合同文本等等。

C

著作权集体管理本该“非营利”

中国是全球卡拉OK市场第一大国。根据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2020年中国歌舞娱乐行业报告》,即便在疫情之下,2020年中国卡拉OK场所营业收入也达596.9亿元。

对于卡拉OK经营者来说,卡拉OK曲库是其最为核心资产,没有曲库就没有KTV。所以版权对于卡拉OK行业来说至关重要,一个秩序良好的版权许可市场决定了卡拉OK行业的稳定发展。在这个庞大的市场上,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入也是权利人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也存在深度的利益诉求。

按照中国《著作权法》“先许可后使用”原则,卡拉OK经营者使用作品应当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面对海量的卡拉OK节目和海量的使用卡拉OK节目的卡拉OK经营者,目前只能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手段解决授权许可使用的问题。

音集协作为卡拉OK版权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桥梁,对于平衡两方利益、维护卡拉OK版权市场秩序具有关键性作用。天合集团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开创初期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但音集协和天合集团随后的一系列纠纷,让外界对整个行业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都产生相当的误解。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非营利性与商业公司追逐利益的价值观是根本不同的,非营利性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具有的本质属性,这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其他权利人的根本区别。

据音集协网站公布的数据,终止与天合集团合作后,管理费用提取比例在下降,版权费分配金额则得到提升。

就在2019年,也就是公告终止天合集团收费资格后自己运营全国卡拉OK版权费许可工作的头一年,音集协依靠自己的团队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2.76亿元,相比天合时期最高的2018年度的1.92亿元同比增长44%;

在工作人员从2018年之前与天合合作时期的十几人扩展到全国三百余人的情况下,管理费提取的比例从天合时期的50%下降到25%;会员版权费分配金额在许可费收入增长和管理费支出下降的情况下比委托天合收费时期增长一倍以上。

2020年,在疫情严重影响下,音集协实现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入2.38亿元,仍比天合时期最高年收入高出24%,管理费比例维持在28%,处于30%的国际平均水平以下。

“本案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从根本上彻底结束了天合集团这种商业公司染指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致使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制度规范遭受质疑、给音集协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造成损害的局面。”音集协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说。

一审判决后,天合集团代理律师向媒体表示,天合集团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将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全文完-

*注:本文图片均来源网络

原标题:《音集协VS天合集团,KTV金曲背后的十年版权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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