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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关闭!错时办理!实名登记……淄博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2021-08-06 21: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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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

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

面对严峻形势

淄博各单位

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

张店区

批发、农贸市场

1.市场完善场所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尽量减少出入口,设置专人劝导“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2.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

3.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

4.完善市场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药店

1.对进店顾客必须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

2.销售退热类、止咳类、抗菌类、抗病毒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使用“一店一码”上报。

3.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必须劝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做好信息登记。

4.药店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定时测量体温。

5.经营场所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消毒。

6.药店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核酸检测。

7.药店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餐饮服务单位

1.对进店顾客必须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一并检查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劝导其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接种。

2.落实餐饮单位在员工卫生管理、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方面的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要求员工佩戴口罩。

3.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等从业人员要加强防护和健康监测。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处置规范、去向可查。

5.倡导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公筷制、分餐制,非接触式点餐和结账。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制度。从外市进口冷链食品的,在到达前 24 小时内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2.严格“山东冷链”系统的使用。进货、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应当及时在山东冷链中进行录入(冷链系统网址http://117.73.254.122:8099)。

3.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人销售,不得与其他冷链食品混放储存和销售。销售单位要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

4.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按照“应接尽接”、“应检尽检”的要求,按照每7天一次的频次开展核酸筛查。未参加定期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5.严格做好预防性消毒和防护措施。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食品、人员核酸检测。

6.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台账,上岗前严格体温检测,实行“绿码”上岗制。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熟练掌握防护操作,落实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勤洗手等防护措施。

7.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

1.提前24小时报备。凡区内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于货物到达目的地前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系统”报备(非冷链系统网址:http://117.73.254.122:8099),上传集装箱消毒证明和货物外包装消毒证明。

2.预防性消毒集装箱货物未在港口进行货物外包装消毒的,企业需自行组织或委托在区非冷链组备案的消毒单位,按照《进口非冷链货物及其运输工具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进行货物核酸采样。

3.货物到达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陆路、海路和航空口岸中来自高风险国家和低温运输环境的进口货物及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开展抽样核酸检测。未出具检测结果前,避免人员接触,检测结果为阴性,货物方可拆包使用。从事装卸、消毒、清洗工作的人员需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企业对人员及货物核酸检测情况建立台账管理。

张店市民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公告

近期,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我省也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张店市民中心工作实际,为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筑牢疫情防线,现将张店市民中心疫情防控公告公布如下:

1.亮绿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距。进入大厅时请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行程码为绿色,体温低于37.2℃,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

2.线上办理,提倡“网上办”。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非必要不来现场,您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张店站)(http://zbzwfw.sd.gov.cn/zb/public/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对于办理结果(证照等),我们会提供免费证照寄送服务,通过EMS直接将证照免费寄送给您。

3.错时办理,提前预约。张店市民中心现已开设“周末无休”窗口,建议您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高峰期,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工作日期间可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微信咨询等方式,提前预约、对接申请事项,我们将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确保材料一次性准备齐全,申请事项一次办结,减少往返次数和大厅等待停留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

4.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张店市民中心时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不聚集、不喧哗,减少等待逗留的时间;取号后,请自觉前往等候区等候,相互之间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离开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走,并丢弃至密封垃圾桶。

博山区

近期,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外溢至多个省份,我省也在入境人员检测中发现德尔塔变异株,并有确诊病例。当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期,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面临极大挑战。药店作为人民群众购买药品的重要途径,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

药店要对发现的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进行就诊引导,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途径上报。

2.落实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责任

药店要开展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等4类药品(以下简称“4类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包括通过网络销售的情况),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登记上报工作。

3.履行药店工作人员“应检尽检”义务

药店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要求,全面落实“应检尽检”义务,组织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1个月后的,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加强药店日常防疫措施落实

药店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要戴口罩、手套等;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

5.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疫情防控管理职责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要强化对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对连锁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发热病人“早报告”、4类药品(包括网络销售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及登记上报等进行检查,全面汇总掌握各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要坚决采取内部停业整顿措施;要全面落实“应检尽检”义务,实时查看本连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的,要及时按要求上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当地监管部门。

8月6日起颜文姜祠暂时关闭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出现新变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决定取消2021年文姜庙会。8月6日起颜文姜祠暂时关闭,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沂源县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并提醒广大商家做好以下事项:

1.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制度。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 24 小时内将其“冷链三证”、种类、数量等确切信息书面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无“冷链三证”的要按要求进入专仓消毒检测后方可进入沂源县。

2.严格“山东冷链”系统的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冷库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简称“山东冷链”),在生产、销售、使用和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须通过“山东冷链”录入从业人员、“冷链三证”等信息,并按要求核减出库。

3.严格贯彻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专区存放销售制度。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人销售,不得与其他冷链食品混放储存和销售。销售单位要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并明示进口冷链食品。

4.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按照“应接尽接”“应检尽检”的要求,确保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百分之百接种新冠疫苗,不漏一人,并按照每7天一次的频次,组织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按时开展核酸筛查。未参加定期核酸检测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5.严格做好预防性消毒和防护措施。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疫情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治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食品、人员核酸检测,消除疫情风险隐患。

6.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台账,上岗前严格体温检测,实行“绿码”上岗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熟练掌握防护操作,落实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勤洗手等防护措施。

7.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掌中淄博

原标题:《暂时关闭!错时办理!实名登记……淄博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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