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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卡卖1500元?“跑分”馅饼不能捡!
近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被告人毛某朗等11人被判处五个月拘役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案件经过
被告人毛某朗从朋友杨某处听说有人收卡挂在赌博网站上帮人“跑分”,一张卡可以卖1500元。后被告人毛某朗带着被告人毛某、李某、叶某等人驱车至上海办理银行卡。被告人毛某朗共带人办理银行卡70余张,其将办理的银行卡以及U盾、手机卡、身份证复印件均交给了杨某。11名被告人每隔一段时间会收到1000元左右的报酬。此外,通过到银行柜台帮助取现或者修改本人银行卡密码,均能获得额外报酬。
11名被告人的个人银行卡“跑分”总流水高达1亿多元。
什么是“跑分”
1.这里的“跑分”是指利用合法第三方支付渠道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
2.这种跑分主要用途就是洗钱,特别是境外赌博、诈骗网站,大多数均采取这种方式收钱。
侥幸心理要不得 官方宣传要相信
Q:
你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被告人毛某说:“在卖卡之后,我在抖音上看到出卖和租借银行卡是违法的,但我想着只是用一小段时间,就没在意了。”
被告人叶某说:“在毛某朗多次来找我时,他告诉我这个金额比较小,不会有事的,我就没想了。”
小编说:在信息网络时代,传统领域以及网络途径上都有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不论是枯燥的法律条文还是娱乐的普法小视频,民众都能简单了解较多的法律知识。不要外借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个人物品,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记得在复印件上也清楚备注用途。对于违法犯罪,要相信官方渠道的宣传,莫存侥幸心理。
Q:
知道是“跑分”,为什么还卖卡出去?
被告人胡某说:“他告诉我这些卡是用于境外赌博的,还说卡在境外使用,绝对不会出事。”
小编说:境外不是法外之地。多名被告人均认为卡在境外使用,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属地管辖权,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NOTICE
被告人表示:“我在市区看到相关宣传了,心里很害怕”;“因为会给我钱,我没有经得住诱惑。”犯罪分子在犯罪时往往是心虚、害怕的,逃避无法解决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馅饼天上来
陷阱脚下踩
卡别借
利莫贪
侥幸心理要不得
走错路
心别慌
主动自首从轻判
好好劳动
认真生活
幸福日子终来到
原标题:《一张卡卖1500元?“跑分”馅饼不能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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