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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荟萃·普法人物故事|张佳璐:惟其磨砺,始得玉成,知产法官的进阶之路

2021-08-13 18: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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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践行法治道路上,上海普陀法院涌现出一批批先进典型。他们扎根一线审判,以法律为准绳,用汗水和心血敲响公正判决;他们抛洒一腔热忱,勇立改革潮头,以创新和进取之心投身司法事业;他们守卫一方安宁,心怀崇高使命,一步一个脚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

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上海普陀法院推出“普法人物故事”系列推文,汇聚普法群英,展现政法风采。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寻常而不平凡的法院人,向身边榜样学习致敬!

本期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

上海普陀法院

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四级高级法官

张佳璐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上海法院十佳青年

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嘉奖

上海法院精品案例(6个)

上海法院示范庭审(1个)

上海法院优秀裁判文书(5个)

普陀区级嘉奖

与法结缘:

“做法官是法学生最好的职业归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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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大法官米勒曾经说过:“当我回头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

对于2007年离开大学校门、初入普陀法院的张佳璐来说,“法官”是每一名法学生梦想中的职业。还记得毕业典礼上校长为她拨穗时说的话——“做法官是法学生最好的职业归宿之一”。校长的话,她一直没有忘。

从法学院到人民法院,从研究室到审判岗,从立审执各个庭室到民刑经政各类案件,在与法院工作、法官们的一次次“亲密接触”中,张佳璐心中曾经对“法官”尚显模糊的遐想渐渐清晰起来,并内化为内心深处的认可与尊重。她很庆幸自己好像是前辈老师们真知灼见的收集器,又像是寻到了一本查遗补缺的宝典,让她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想做好,恐不够好,要做更好”。

那些为了做司法统计泡在档案室的案头时光,那些听庭时揣摩不同庭审把控方法的念想时光,那些参加上海法院青年法官赴美交流的备考时光,都见证了她逐步从一个“书本求知的校园人”转变为一名真真正正“实践求证的法院人”。

从零到一:“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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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张佳璐成为一名知识产权法官。知产审判民刑行“三合一”的特有模式、多部门法的知识储备要求,对于严格意义上没有做过一天书记员工作的张佳璐来说,挑战巨大。

怎么办?办法总比困难多。啃教程,搜案例,看论文,不懂就问,逐渐地,她找到了感觉。随着业务上的日渐成熟,一些大案、要案和难案开始落到了她和她所在的合议庭手上。

很快,全国首例网络服务提供商通过建立视频聚合网站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案件摆到了面前。

当时有关网络服务提供商民事间接侵权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刚刚出台,而这起公安部督办的刑事案件更可谓是“遭遇战”,无先例可循,罪与非罪的边界需谨慎辨析,入罪路径的论证如同站在了十字路口,很可能会成为同类案件的“风向标”,也成为考验知产法官“民刑融汇”裁判智慧的“试金石”。

面对复杂的案情、众多似是而非的事实与法律争议焦点,张佳璐就向专家求教;担心自己在技术上的盲点,她就假设了各种类比场景,将自己梳理出来的元素像零部件一样进行排列组合,做到“应试尽试”;“翻译”抽象的技术术语和特征,进而“解码”出背后的法律含义……

然而,罪与非罪的争论,始终在。民刑思维的碰撞,会催生出火花,也会生出纠结——民刑不同语境下的概念是否一致?刑事“看实质”与民事逻辑演绎的规则是否等同?……如迷雾萦绕。既要拿捏住刑事审判的“经脉”,也要打通民刑衔接的“关节”。记不清和审判长一起推敲了多少稿判决,反复求证,对争议一一回应,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后来,这个案例获评最高院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创新性案例,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成为同类案件审理的重要参考。

融会贯通:“法律是一门平衡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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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实践经验的点点累积,张佳璐慢慢感受到,知识产权案件中法官面临的更大考验是法律刚性与柔性的衡平能力,天平的一端是法律对权利人的赋权,而另一端则是更大场域视角下的社会利益,如何释法衡权是难题。对一项制度安排理解不透、运用不慎,既有可能错放一个侵权行为,也有可能误判一种正当行为。

2016年,张佳璐承办了一起因电影海报使用“葫芦娃”“黑猫警长”角色造型美术作品引发纠纷的案件。双方关于“合理使用”是否侵权的诉辩焦点,恰好落在了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尽管理论上要件判定的那几个“篮子”是明确的,但在实践中,如何考量具体情形,让每个“篮子”各司其位,进而正向判定构成合理使用的案件却并不多见。张佳璐意识到,这是一次司法发声的机会,法官通过典型案例的审理,能够更好地帮助公众理解和把握保护著作权与鼓励文艺创作之间的利益平衡点。

最终,法院认定,该案的情形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案件上诉后,二审予以维持,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该案获评2016年度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还被收录进了相关知产教程书。当然,在拿到二审判决书的第一时间,张佳璐便认真研读,这是她养成的一个习惯,即使案件维持原判,她还是想看看二审的论证角度和方法,从中获得新的启发与反思。她说:“尝试提炼规则,这是法官职业的魅力所在。审了一个案子,从困惑纠结到豁然开朗,进而要产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应”。

时至今日,张佳璐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知产法官,她对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判决书中不能言尽的法理讨论、建言献策,多花些时间就能被捞起来,而不再是 ‘抽屉里的文学’;那些还不成熟的思考,记录下来,放一放,但惦记着,待到实践检验再出新知。”

多年的历练,审判和调研小有精进。张佳璐主审和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多起案件先后入选中国法院十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国家版权局十大案例、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上海市版权局十大典型案件、外商品牌保护委员会十佳案例、“四个一百”精品案例、优秀文书、示范庭审;还获评了最高法院优秀案例奖、上海高院报批课题优秀奖、学术论文优秀奖。

原标题:《群英荟萃·普法人物故事|张佳璐:惟其磨砺,始得玉成,知产法官的进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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