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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竟有小区“万能钥匙”,居民楼道随便进!怎么办?

2021-08-23 13: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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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漕镇的许女士反映,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一些快递人员持有楼道门禁系统的“万能钥匙”,进出竟然可以不经同意随刷随进。许女士希望物业加强安保,并收回快递人员手中的门禁钥匙。

居委会回应

对此,节目组联系到了九韵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纪文斌。据纪文斌介绍,事发小区此前进行了小区改造,将原来的老式防盗门替换成现在的电子门禁系统。物业为方便保洁和保安人员日常养护、巡查,特配了40多把“万能钥匙”,但后因保洁人员更替,流失出去了部分。

此外,他们还从物业与快递公司了解到,确实有快递人员复制了一部分钥匙。先前,物业公司也已收回一些门禁钥匙,但从门禁系统后台查看,仍有多把门禁钥匙流失在外。

如何处置对这部分流失在外的门禁钥匙呢?

纪文斌表示,物业公司将联系门禁维修人员对损坏的门禁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对原“万能钥匙”全部注销,预计维修及更新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

纪文斌同时强调,今后居委会和物业将对“万能钥匙”使用人员进行实名问责管理,杜绝钥匙再次外流。

律师有话说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顾继云

顾继云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对小区业主负有相应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是因为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漏洞和松懈,为第三人提供了便利条件,进而造成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害,则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业主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快递人员并非业主但却持有小区门禁的“万能钥匙”,一定程度上说明物业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而且“万能钥匙”与小区大门门禁卡不同,“万能钥匙”可以刷开每栋楼楼下的门禁,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业主有权力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收回“万能钥匙”,也可以向房管办反映,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本期《我来帮你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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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快递员竟有小区“万能钥匙”,居民楼道随便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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