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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全区超500000人次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2021-08-24 12: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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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师傅是一名货车司机,持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平时以跑长途运输为生计。他到银川车管所处理交通违法时,通过大厅的宣传材料了解到“学法减分”的便民措施,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了“手把手、面对面”的教学,马师傅在系统提交申请,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成功减免1分。马师傅高兴地致电反馈体验,称其领取驾照后就难能再有继续学习交通法规的机会和动力,这次通过“学法减分”不仅学习到了交通安全知识,而且大大减少了驾驶证因记满12分而丢掉“饭碗”的风险,对“学法减分”这项惠民措施点赞。

宁夏交警交通违法“学法减分”系统自今年6月8日上线以来,广大群众参与度极高,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01955人次在网上申请“学法减分”,申请通过469607人次,申请通过率达到93.56%;完成网上学习376804人次,成功减分226408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什么有近4万多人次没能通过申请呢?据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驾驶人参加接受相关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的。

宁夏交警温馨提示:

参加“学法减分”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3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未完成相关学习、考试的,需重新申请。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2次。还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

互联网交通违法“学法减分”系统

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视频

(请点击查看视频)

PS:“学法减分”活动,需要实名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学习过程中,仍会不定时进行人脸识别对比,未通过的将不予减记分。

都记住了吗?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全区超500000人次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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