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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路上共续“山海情”
闽宁人民法庭
法官工作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进律师工作站免费为群众写诉状、走进扶贫企业普法、旅游纠纷化解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这一系列举措是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人民法庭优良传统的创新实践,更是闽宁法庭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深闽宁“山海情”的不懈努力。在福建与宁夏对口扶贫协作中,闽宁法庭扎根移民乡村、融入移民群众,始终用法律守护移民群众,用法律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用法律护航美丽乡村振兴。今年4月,在全区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闽宁法庭获得“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多元特色调解打出“组合拳”
“你们到村里来,我们有啥事情咨询就方便多了。”4月9日,闽宁镇武河村村民在闽宁法庭“无讼社区”创建点揭牌仪式上说。
闽宁法庭在武河村“无讼社区”创建中,以村委会为依托,联合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就地开展调解,在群众身边办案,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使更多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案发地。
为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闽宁法庭打出了特色调解“组合拳”。
2013年起,闽宁法庭在下辖的6个村聘请24名村干部作为司法联络员,将“神经末梢”延伸到村。在此基础上,邀请5名熟悉民情、工作得力的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与行政调解相互配合,通过本土化、灵活化、多样化的方式调处纠纷,力求妥善化解矛盾。
2020年,闽宁法庭在原隆村、木兰村、黄羊滩农场设立法官工作室,在进村组、入农场调解纠纷的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逐步搭建起线上解纷平台,建立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的即时线上联通协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每周,我们会安排一名法官到法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与村‘两委’就近期辖区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沟通。”闽宁法庭庭长董琳介绍。
8月6日,闽宁法庭法官王俊现场调解一起车辆买卖纠纷。法官工作室的设立将法院相关职能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截至目前,法官工作室接待当事人116人次,现场化解纠纷23件。
值得一提的还有闽宁法庭设立的律师工作站。随着闽宁镇经济迅速发展,各类民商事纠纷随之增多。但因闽宁镇距离城区40公里,没有律师事务所到这里“驻扎”,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只能跑到法庭来求助。有时遇到法官正在开庭,群众往往“无功而返”。如何满足群众的法律咨询诉求?董琳多方协调,引进永宁县鑫池、永川、宓林3家律师事务所,每周一至周四,由3家律师事务所轮流安排执业律师,在闽宁法庭律师工作站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极大地方便了闽宁镇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近寻求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现在,我们需要写诉状或者需要咨询法律问题,不用跑到县城去找律师了。”8月12日,原隆村的谢女士说。
今年上半年,闽宁法庭律师工作站共接待当事人260余人次,免费书写诉状110余份,参与案件调解36件,协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32人次。
“一站式”服务助力打造旅游业“金招牌”
今年1月,随着电视剧《山海情》的热播,闽宁镇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葡萄酒产业、民宿民俗、观光农业、影视拍摄、红色旅游等资源因《山海情》串联在一起,掀起了新一轮文旅资源抱团发展、全域发力的序幕。
对此,闽宁法庭未雨绸缪,经与闽宁镇党委、政府沟通,在闽宁镇旅游中心设立旅游纠纷化解中心,第一时间解决游客在当地旅游时发生的矛盾纠纷,为闽宁镇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董琳介绍,旅游纠纷化解中心的职能包括开展涉旅游法律法规宣传,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提供涉旅游法律咨询,开展旅游纠纷诉前调解,提供涉旅游纠纷诉讼指导、立案登记,开展涉旅游纠纷案件的审理,发现、甄别、上报重大涉诉风险和群访等隐患,开展旅游纠纷隐患排查、涉诉问题研判,提出司法建议,规范旅游服务市场。
闽宁法庭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到旅游纠纷化解中心开展旅游纠纷诉讼案件的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作用,推进旅游行业领域高发性、类型性矛盾的诉源治理。将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全年法治宣传安排,在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册、横幅、标语、展板等常规普法宣传的同时,借助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运用“一站式”诉讼、移动微法院等平台,为游客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得到处理。
在闽宁镇主要旅游地红酒一条街和立兰酒庄、双孢菇基地、长城云漠酒庄等旅游服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闽宁法庭通过主题党日、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企业对法庭及旅游纠纷化解中心的意见、建议和司法服务需求,建立专业高效的涉旅游纠纷司法服务机制,助力闽宁镇旅游精品品牌打造。
为扶贫企业当好法律服务宣传员
近年来,闽宁镇引进多家菌菇种植、菌菇深加工、休闲食品加工企业,随之而来的是因土地流转、雇用劳动力引发的纠纷。受企业生产内容所限,雇用的村民大多为临时工,干一天算一天工资,几乎都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用工机制下,企业没有法律意识对村民进行专业培训,村民也没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意识,一旦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不知道如何维权。
扶贫企业的入驻提高了村民收入,也潜伏着一定的用工风险。如何化解风险,让企业和村民在完善的用工机制下安全工作?闽宁法庭急企业所急、想群众所想,主动到扶贫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协助劳务人员依法向企业追索劳务费。
2020年底,福建某企业投资生产菌菇菌棒,因为资金链断裂,劳务人员直到今年6月都没有拿到劳务费。闽宁法庭了解情况后,多方联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了解情况。经过多次调解,张某认可其中32人的劳务费,愿意调解处理,另外3人是公司管理人员,不属于劳务关系,应该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内部处理。闽宁法庭审查认为,应该尊重企业自主经营管理,建议其依法处理,消除纠纷。
闽宁法庭还积极服务扶贫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后,主动上门进行法律宣传指导,规范企业管理。对于进企业打零工的村民,法庭建议企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兜底,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给村民提供保障。
如今,辖区的不少企业都向闽宁法庭取经,希望法庭给企业当好“法律参谋”,提供规范指导,帮助企业健康运营。
本报首席记者 张怀民 记者 王潇翊 文/图
来源:宁夏法治报原标题:《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诉源治理路上共续“山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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