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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为核,“浙”里的智慧农业发展领跑全国

2021-08-27 16: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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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是农业发展的新业态,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激发农业转型的内生动力。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近年来,浙江省以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为纲领,以农业大数据建设为核心,推动数字“三农”迈入“数字浙江”建设第一方阵,为全国数字“三农”发展提供浙江样板。

一、发展概况

1.农业大数据内涵

农业大数据是大数据理念、技术和方法在农业的实践,涉及到耕地、播种、施肥、杀虫、收割、存储、育种等各环节,是跨行业、跨专业、跨业务的数据分析与挖掘,以及数据可视化。

大数据即大样本:把握农业生产基本规律,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

大数据的应用可以降低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试错成本,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时效性。精准农业不仅带来高产,更重要的是提高生产效率。

大数据即大资源:数据共建共享打通数据通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大数据可以进一步打通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通道,打破区域、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匹配,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流动,以市场手段合理优化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

大数据即大市场:实现生产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提升农业宏观调控和管理决策能力

运用大数据技术,发挥农业大数据在指导市场预测、调控方面的作用,可以及时准确预判未来市场发展趋势,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升农业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能力。

大数据即大营销:洞悉消费者偏好,有利于供需双方建立稳定的信任关系和农业品牌的打造

借助大数据实现对消费者行为洞察,包括消费目的动机、态度选择、购物评价、行为、决策过程,科学种植、源头可溯更能增加消费粘性,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进而带来更多的品牌溢价。

2.政策环境

(1)国家宏观政策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

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基本建成。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2)浙江省政策

《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数据标准体系、应用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城乡“数字鸿沟”逐步消除,实现“三农”数据“全面共享、互联互通”。

3.发展现状

(1)发展历程

浙江农业的“数字基因”由来已久。早在20多年前,衢州首创“农技110”服务体系,用电话提供各类服务信息。2005年,浙江又在省级层面推出“百万农民信箱”工程,2008年,依托农民信箱平台实施万村联网工程建设,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2013 年农民信箱“云平台”建成,用户承载量500万人,可同时在线5万人、运行10个专业平台;2015年,推出掌上农民信箱。截至目前,系统拥有286万实名注册用户,掌上农民信箱用户35.2万。年均发送邮件8.5亿封、短信14.6亿条,日点击量超200万人次。

(2)主要成果

2019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为36%,较上年提升3个百分点。浙江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为68.8%,居全国第一,全省84个涉农参评县(市、区)均超过全国总体水平。浙江省已连续两年稳居全国第一。在此次评价中,有德清、长兴、平湖、桐乡等20个县(市、区)获评“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占全国的五分之一,数量为全国最多。

(3)典型案例

1.浙农码——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案例

2020年11月20日正式发布,“浙农码”既是农业主体、农产品、资源装备、乡村管理的大数据集成应用,也是他们的数字身份证。“浙农码”以二维码、NFC、RFID等为标识载体,通过数字孪生,为全省涉农领域的人、物、组织建立统一的数字身份,同时在统一接入、信息归集和关键数据沉淀三个层次进行创新建设,基于精准化的数据管理,提供“一站式”、“一对一”的信息聚合和功能服务。

浙农码主要建设1个总仓,覆盖主体、产品、装备和乡村等4类对象,对接乡村各类应用场景,底层用浙农码区块链模块进行信息存储认证。目前“浙农码”已对接渔业、畜牧养殖、农产品追溯、精准扶贫等系统,为526684户低收入农户、4234个畜牧养殖场、550个农产品追溯主体、18390艘渔船、15496名船员进行赋码,累计赋码量达56.3万次。

2.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优秀案例

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借助新一代物联网、大数据、3S等信息化技术整合省市县各级涉农资源,以顶层设计方式建成“一个平台、一个中心、N个应用”。通过汇聚农业产业、农业“两区”、物联网、植保、农机、畜牧、农资、农经、科教等各级农业业务应用及数据,形成“大农业”数据中心。该系统具有四大核心功能,即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农业物联网接入管理、现代农业综合管理、应急指挥和灾变预警,可以实现浙江全省农业应急联动和统一指挥。

经过4年的大力推广,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已在省本级、11个市、82个县 (市、区) 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进行应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业产业统计数据和近20年的农村经管数据完成入库,各地3680路涉农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平台,53.333万公顷粮食生产功能区和818个现代农业园区实现精准“落地”,4.3万家农业生产主体纳入合格证追溯管理,9600余家农资批发零售店和5.8万个农资产品实现网上备案。同时,建立了全省农业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数据仓,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办理的94本证照、1663万条数据全部归集。通过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和应用,初步建立了全省现代农业数据中心,为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发展优势

1.规划先行,释放发展信心

2017年底,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全面推进经济数字化转型,积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十四五”期间,浙江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出台《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建设数字乡村,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

2.资金投入,补足发展动力

浙江省农业农村信息化投入近年来显著提升。2019年全省总投入243.8亿元,其中财政投入53.3亿元,是全国水平的近8倍,较上年增长73.1%。社会资本投入190.5亿元,接近财政投入的4倍,财政资金较好地撬动了社会资本投入。根据《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浙江省县均财政投入和乡村人均财政投入为全国最高,分别为6350.3万元、217.1元。

3.基础设施,夯实发展基础

2019年,随着4G和光纤网络的普及、5G的加快发展,全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浙江全省宽带村通率达98.4%,电话村通率达100%;互联网普及率88.6%,高出全国水平近20个百分点,有81个县(市、区)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字技术向农业领域融合应用拓展,全省农业生产信息化平均发展水平为59.5%,高出全国35.7个百分点。

4.数据汇聚,初具发展规模

基于政务云搭建的浙江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初步搭建,汇聚农业农村领域业务数据8亿多条,农业农村据库初具规模。已初步构建起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47个县(市、区)应用“数字农安”,6.3万家规模主体纳入管理。

三、发展不足

1.数据共享不够畅通

“一体化”全链条的数据共享机制亟待完善。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乡村振兴核心业务应用仍然存在“数据壁垒”,“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综合协同应用平台尚不完善,数据赋能乡村治理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省内发展不够均衡

2020年浙江省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湖州市以90.5%的发展水平位居浙江省第一,高出浙江平均水平21.7个百分点。浙江省各市数字农业农村总体发展水平从高到低分别是湖州90.5%、杭州77.6%、嘉兴76.1%、金华71%、丽水68.5%、温州67.9%、宁波66.1%、衢州65.1%、绍兴61.8%、台州53.7%、舟山50.7%,可见省内数字农业发展水平不均衡的问题依然突出。

3.应用范围不够全面

种植业和养殖业主体主要对生长环境开展数字化监测,对病虫害、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农机智能调度、智能投放饲料等种养环节应用较少,离全程数字化还有较大差距。此外,涉农大数据服务目前大多以在线查询为主,农情监测与市场信息规律性分析服务能力不足。

4.人才优势不够突出

全省各级农业科技人员中,普遍缺乏农业大数据人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技术掌握程度不高。农业企业缺少专业人员,技术应用难以到位,设备正常运行和后期维护难以落实,深化应用受限。

四、提升措施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政府要出台大数据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在土地资源、空间布局和路政管网规划时预留发展空间;二是政府财政资金加大投入份额,特别是对具有公共共享性的基站、网络等有助于打破数据壁垒的要予以资金倾斜;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激励有专长的企业家投身于农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四要鼓励农村资金投放到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上来,鼓励村民入股参与,成为基层农业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合伙投资人。

2.加大人才扶持力度

一是与各大高校合作,开发农业大数据相关网络课程,并将学习成果纳入三农干部评优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干部数字化管理水平;二是制定相关激励机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实用人才、农创客、新型农民的数字化应用能力和知识素养;三是搭建农业大数据专家智库,加强理论研究,为农业大数据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拓展数据应用市场

一是对现有农业大数据反哺产业发展的优秀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市场认可度;二是选择有专长、有实力的企业主导农业大数据应用渠道的拓展,开发彰显应用价值的基础软件,研发各个细分产业质量监控和产品溯源的专项技术,建立全产链大数据全天候自动咨询的服务体系。

4.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对省内各城市农业大数据建设情况形成积分考核制,以基础设施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大数据应用情况、农业经济效益、评比评优情况、对外交流情况等为主要维度,根据重要性确定不同的积分标准,形成年度考评机制,培养争先创优的农业大数据建设氛围。并对排名领先的城市给予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对排名连续两年位居末位的城市以通报、减少财政投入等方式进行考核;二是及时总结农业大数据发展领先城市的成功经验,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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