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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全民“发钱”,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2021-09-01 14: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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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美国大选的时候,有一位华裔的候选人杨安泽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他提出了一个很开脑洞的想法,要对美国科技企业加税,并把收到的钱无条件地发放给18-64岁的美国人,每人每月1000美元。这个方案甚至还得到了扎克伯格和马斯克的支持。

虽然杨安泽没有当选,但“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这个想法一直在被讨论,它可能只是一个妄想,但它的提出背后一定反映着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些“真问题”。

最近,在大观天下志策划的新一期”中,6位学者围绕这一方案的理念展开了学术思辨,深入这一方案背后所体现的“元问题”。本期为大家推送这6篇文章的节选,点击文中链接可查看相应的全文。

发放基本收入的意义和价值在哪里?

张笑宇

(华东师范大学世界政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们先从全人类基本困境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基本困境就是技术进步对旧经济体制的彻底颠覆。

我们知道,整个经济学学科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稀缺性。正是因为稀缺性的存在,社会才有必要以竞争的方式分配资源;而在所有竞争中,以价格为准则的竞争才被认为是优于以血缘或暴力为准则的竞争,市场经济才有了正当性,经济学也才需要回答“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基本问题。

但是,技术进步是有可能在一定时空范围内,改变一类产品供给稀缺性的。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化肥出现之前,古代社会总是面临粮食供给的不足,因而陷入马尔萨斯陷阱。然而化肥和育种技术的进步则可以在农业产业化的国家解决这些问题;在短缺年代,苏联人对共产主义的想象就是土豆烧牛肉加电气化,然而对工业化国家来说,技术进步已经基本能够实现这一目标。中国人对此有着丰富的历史记忆,这一点无需我赘述。

图 | 古代社会长期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但我们要思考的是,技术进步带来的物质丰裕性背后,是它对经济学基本原则的修正。如果随着科技的进步,供给的重要性逐步下降,需求的重要性逐步上升,经济学最基本的“稀缺性”发生了变化,那么以竞争方式分配社会资源的原则就可能发生改变,进一步的,就是市场经济原则,也可能需要重新思考和面对。

这当然不是全面否定市场经济原则,因为技术还没有进步到满足所有人需求的地步。但是,我们已不得不面对一些非常重要的基本事实。例如,随着技术的进步,某些地区已经能以一己之力供给全世界大部分地区的需求。中国就有很多这样的案例:河南许昌供应了全球八成以上假发,江苏黄桥镇生产全球一半以上的小提琴,宁波一家企业在巅峰时期就可以包揽日本电动牙刷市场一半的产能,中山一个小镇的灯具则覆盖了全国70%的市场,并出口到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超级小镇”崛起背后的事实是,技术进步让供给变成了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所以需求的作用反过来就上升了。换句话说,只要你愿意,你总是可以找得到机器和工人来从事生产的。但你有没有足够大的需求市场来消化供给,也就是你有没有办法把你的商品卖出去,就成了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

但是,我们看到,科技进步又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也就是需求的萎缩。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自动化技术进步,把越来越多的人甩出制造业的工作岗位。流水线上的工人大量被自动化机器取代,这必然会造成另外一个结果——我没有工作,我肯定不可能像原来那样消费。随着技术进步,供给和需求这些基本变量发生了转变,那么经济学的很多原理可能就需要改写。

过去我们假设商品是稀缺的、供给是稀缺的,但是现在颠倒过来了,需求居然成为稀缺的,那么这个状况就要求经济系统做出巨大的调整。被甩出去的人怎么办?需求不足反过来导致供给过剩怎么办?这个时候,UBI就很可能是调整和过渡的一个必备环节,或者至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所以,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意识形态问题,不是什么“社会主义”问题。只要是后工业化国家,或者进入到自动化阶段的国家,可能都会面临这个问题:技术进步到一定阶段,就要考虑能否用UBI来重新调整供需关系。

当然,很多人会担忧UBI带来的负面效果。客气一点说,这些人觉得,不同文化和阶层的人,消费习惯是不一样的。如果给每个人都无差别地发钱,那有些人会不会拿着钱去做一些对社会发展没什么益处的消费呢?比如美国社会的某些群体,看起来好像比较缺乏自律性,他们会不会拿着这笔钱去吸毒、去泡吧,把它挥霍掉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我们不必过于担忧。实际上这方面已经有一些研究数据,比如美国史塔克顿(Stockton)就运行了一段时间的UBI。研究显示,实际上过去人们担心的一些负面情况,比如说拿钱去抽大麻拿去吸毒但是不找工作的状况,并没有出现。相反,大家整体上对消费还是理性的,比如说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全职工作、能不能有收入方面的持续改善、能不能有自身技能的提升等等……这些方面大家发现效应都是正面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状况?研究者提出了这样几个可能性:

首先,我们还是低估了经济学里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理性人考虑的其实是长期收益和回报。搞黄赌毒是短期效益提升,但是消费完了之后,明天怎么办?其实正常人都会考虑这个问题。所以当你给这些人发钱的时候,实际上一个理性人他会选择长期让自己收入得到提升,表现出让自己收益更大化的一个取向。

第二,实际上现代国家或社会都出现了一个共同的现象——越底层的人在经济系统里承受的风险和伤害反而越大。我们看美国的例子比较明显,你收入越低,去租一个房子就越困难,因为房东可能看你没有收入就不租给你,之后你没有办法,不得不去住酒店或者低廉的旅馆,它的租金实际上比签一年的租房合同还要高,这就显著增加了底层人生活的成本。

图 | 美国作家芭芭拉体验底层生活缩写成的书

再比如说打零工,它的收入很低,更关键地是技能得不到提升。你去麦当劳当服务员,当1年跟当10年效果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当你没有收入保障的时候,当你为下个月下一周的房租发愁的时候,你不得不去打零工,你根本没有办法承担让你获得更好就业前景的培训或锻炼。当你没钱的时候,你没得选,而基本收入的发放就能够让你有条件做出选择。

正是因为当下社会的不公平效应,已经让底层承受的风险和伤害过高了,而UBI可以起到压平整个社会不同阶级风险曲线的作用,因此它确实会对底层有改善效应。当然,斯图克顿这个结果是不是能够推到每个国家或者每个城市,还需要验证。但至少初步成果看起来,是积极的。

所以如果要总结一句基本道理,就是:技术进步把普通人甩到底层,而顶层和中产看他们的方式,就好像当他们是因为自身原因而失败的loser,就当他们不是人,就以为他们拿了钱也花不好。但是如果我们不是用精英主义和成功主义的价值观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们,而是把他们当人看,我们会发现,他们就是人,他们是理性人。他们像每一个顶层和中产一样,可以规划好自己的生活。给他们点阳光,就可以灿烂。这就是UBI的意义。

……

UBI的钱从哪儿来?阿拉斯加、北欧与数据信托模式

翟志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目前推行UBI的国家和地区,大致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如美国阿拉斯加州,阿拉斯加之所以推行UBI,跟它有着丰富的石油资源是分不开的。

图 | 阿拉斯加的化石能源为UBI奠定了基础

当时有一个特殊的机缘,阿拉斯加州把它的石油资源拍卖给一个石油公司,但后来发现实际的储量比当时预估的储量要多得多,那多出来的这些收益怎么办?石油公司就拿出了一部分钱给到阿拉斯加州,阿拉斯加州就把这部分多余的钱设立成立一个永久性的基金,这个基金就用来作为UBI的资金来源,发放给全州的所有人。所以,阿拉斯加州的居民每年领到的钱是不太一样的,油价高就多发一点,油价低就少发一点。这是跟特定的资源绑定在一起的模式。当杨安泽提出美国也要实行全民UBI时,首要问题就是,UBI要跟什么样的特定的资源绑在一起?还是说全部要靠政府的税收来支持UBI呢?

杨安泽的UBI计划里最引人注目的,实际上是把UBI跟高新科技公司的超额利润绑定在一起。他认为高新科技公司已经赚取了大量利润,应该拿一部分作为全民福利。

按他的计划,这些资金将会占到UBI基金的一半。他的理由也很简单,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发展,未来大部分人会失业,而发展这些技术的公司从中获取了巨额的利润,这些利润理应用于救济或支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他还写了一本书,叫《为平凡人而战》,大概就讲了他关于UBI的一些思考。这是第一种类型,就是UBI跟特定的资源绑定在一起。

图 | 杨安泽《为平凡人而战》

还有一种类型就是北欧的情况。北欧的UBI跟阿拉斯加州的不一样,它不是跟特定的资源绑定在一起,因为北欧国家本身就是高税收高福利,它不过是把过去的福利政策变换一种形式,它建立的前提就是它的高税收。它实际上是通过税收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加拿大和西班牙也在推进类似的UBI。

但是北欧模式也有一些国家不接受,最典型的就是瑞士,瑞士联邦政府提出给每人每月发2500欧,但是公投的时候没有通过。因为大多数瑞士人认为,这样的计划会养很多的懒人——如果大家不需要工作就可以衣食无忧,那么社会中大量的人都会不工作,社会就会失去创造力,税收和财政收入随之减少后,UBI模式就难以持续。

这是大概的两种模式。总结一下,一种是把UBI跟特定的资源绑定在一起,让资源提供UBI所需要的资金,另一种就是传统福利政策的转换,建立在已有大量税收的基础之上。

……

图 | 医疗数据涉及了大量个人隐私

数据作为一种要素,它跟土地、人力一样,一定会产生大量的收益,这些收益中,有一些收益是可以确权的,有一些收益可能是没办法确权。或者一些公共数据的收益的产生,它可能属于一部分人群,也有可能属于所有的人。

无论怎么样,我想这部分收益里边,或许可以像阿拉斯加将UBI跟石油资源绑定一样,我们可以设立一个跟数据资源绑定的UBI,那么未来从这些数据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作为UBI的基金,所有的数据生产者,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中分到一部分基本的数据收益

……

UBI的不同资金来源有什么政治意义?

周林刚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即便我们同意,UBI的模式被设计得非常彻底,在执行上因为简单易行而足够客观,不同的资金来源模式仍然会带来不同的影响。现有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大致存在贡献型(缴费模式)、非贡献型(救助模式)和混合类型三种筹资类型。单纯的缴费模式不用讨论,因为UBI不是为未来储蓄或买保险,而是当下、即刻的支付。非贡献型的资金来自各种不同的统筹渠道,我们这里只讨论来源于税收的财政资金。如果UBI的资金来源是税(无论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或税收减免),UBI的实施就属于再分配。那么:

第一,它会始终带有公平层面的疑虑或困难,因而始终取决于变化不定的社会意识状况。再分配问题涉及深刻的政治哲学争论。作为再分配方案的UBI将依赖于富人和穷人的关系,依赖于他们彼此之间是对立还是包容的态度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税把个人财富的一部分取走,变成公共资金,也就是变私人财产为公有财产,再将其分配于国民经济或社会的各个领域。税有一种“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的气质。以税为资金来源的模式似乎增强穷人和富人之间连带感,不过这种连带感是强行施加的。它从连带关系(团结)的假设出发。它可能真的会带来彼此的连带感,但也可能强化利害冲突。

图 | 无代表,不纳税

第三,从上述第二点出发可以进一步推论,再分配的办法促进彼此的依赖性,而不是各自的独立性。因为,征税的程序使资金首先都要流向政府,在国库里面先脱胎换骨,变成国家的或公共的资金,然后再从国库里面根据政府的安排流向各个方面。政府这个中转站起到这样的作用,就是把问题权力化,把经济因素权力化,同时权力又集中化。

基于这些理由,从税收获取资金的UBI方案在执行时是普遍的、无差别的,在资金源头上却不是:它总是同不同人群直接的利益差异关联在一起。如果UBI的资金来自特定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就像阿拉斯加永续基金的情况,那么:

第一,它将取决于对资源的经营,取决于市场。发放的金额会波动变化,但那不是由于社会意识状况在变化,而是营收状况在变化。这一类型的UBI的启动过程同样是政治过程,但是,似乎一旦采行之后,这个政治过程就结束了,问题转移到市场去了,剩下的则是一个供计算与发放的技术问题。它也会影响后续的动机和行为,例如它可能抑制或促进发现或勘探资源的动力,可能抑制或促进公有自然资源市场化开发利用的动力。如果把“公有自然资源”这个条件扩大,UBI资金来自于任何公有化的公司企业,那么它还会增进或促进人们对公有化的兴趣。这些都是可能的问题,但它们是第二位的,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政策设计来缓解或克服。

第二,这种公有资源的收入,不是一种再分配政策,不会使任何一个人成为“救助”对象。因为这笔收入是公民基于其所有权人的资格而获得的。它把每个人都树立为主人而非接受恩惠和施舍的可怜虫。对于富人来说,这笔收入有或没有大概没有区别;对于最贫穷的人来说,这笔收入是否有意义取决于数额究竟有多少。以税为来源的UBI可以从每个人应当发放的数额出发来考虑UBI要占多少比例的预算、要加征多少的税,这样它就可以明确地以解决贫困为目标;但是以国有资金或国有自然资源的营收为来源的话,那么数额测算的程序就要倒过来了,这也使得阿拉斯加模式不一定一开始就能以除贫为目标。这一点大概是UBI的阿拉斯加模式的缺点。尽管如此,我们这里强调的是所有权的政治意义,以及所有权人的社会心理学意义。

第三,上述第二个特点容易使人这样来推论,那就是,由于每个国民都现实地体验并反复见证着自己对于全民公有财富的所有权人身份,因此,这个方案会增强人们对自己国家的热爱。这也没错,但我觉得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另一个方面:基于所有权人资格获得收入,促进并支持独立性。当然,这种独立性不是原子化,因为它受制于共同所有的关系。至于独立性是否会增强政治领域的品质(假设有更多的人从生活必需品的获取问题中解放出来),这一点并不确定,但它确实减少了“必然性”对政治领域的压力。

通过这个对比,我们可以看到税收来源的UBI在源头上潜藏着更深刻的政治化根源。再分配的逻辑带有不断、反复、持续就再分配进行博弈的动力。公有资源收益作为来源的UBI也不是没有政治化的动力,但相对而言,它看起来更有非政治化的效果。它好像把自己从复杂的博弈系统“择”出来了一样。阿拉斯加永续基金方案在这方面给人的启发之一是,该州通过州宪法修正案的方式,一次性处理了这个问题,使其免于日常政治竞争的干扰;然后,它就成了一个稳定的、客观的执行机制。这种处理方式反映了阿拉斯加方案的“本质”。从它免于政治的再干扰、也避免自身重复政治化的功能出发,UBI的阿拉斯加模式原本就具有一种宪制的意义:它仿佛在日常的、人的政府之外创建了另一个客观的、物质的“政府”。这后一个“政府”并不治理。它只计算和付款。它虽然需要运转它的人员,但本质上只是一个资金账户:一个总账户一头连接着公有资产收入,一头连接着每一位公民的个人账户。

……

UBI会如何改变人们对“工作的意义”的认知?

许小亮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必须予以明确的是,UBI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所保障的乃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收入权,而不是收入权。基本收入权和收入权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基本收入权关切收入的多寡,而收入权则不关切。收入权作为一项权利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现代人的生活场景中,收入能够保障私人领域的自尊,而这又需要每个人通过自身的工作去获得,所以收入权和工作权有了概念上的关联。

在现有的人权体系中,工作权事实上是收入权的另一种表达。这种表达的核心意涵无非是:工作权的实现就是收入权的实现。由此,收入的多少问题不是权利问题的核心。收入的多少问题有赖于获得收入者自身的工作伦理和工作技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发现收入权和工作权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于个人自由进行规训的最有效的权利工具,其不仅将个人圈囿在资本主义的规训体系中,更是通过现代工作伦理的教育与塑造,让每一个人都具有如下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即工作不仅仅是获得收入的前提,更是作为一个现代人所不可逃避的责任。这种“灵魂深处的认知”恰恰构成了所有人的自由所不可逾越的藩篱。由此,工作伦理所塑造的,恰恰就是柏拉图命题的反面:“灵魂是身体的囚笼”。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UBI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理解更向前推进一步,那就是,工作还是必须的吗?工作伦理对于现代人的伦理生活来说还是基础性的吗?更为重要的问题或许还在于,我们可以通过UBI从工作伦理中获得解放吗?对这一问题进行回答,必须从两个层面进行。一是我们必须明确工作伦理排斥了哪些人?二是从工作伦理中有获得感的人到底丧失了什么?

首先,工作伦理的一个基本预设是人们可以通过工作去获得收入,进而维系自己的自主性。但是这一预设与现实生活不符。在现实的世界中,社会底层、贫困者、女性、边缘群体事实上并不能够通过工作获得自主性,工作与他们而言乃是一种重负,甚至这些人原本就是为工作伦理所排斥。恰恰是在这一点,UBI让他们获得了解放,让他们不必努力甚至卑微地进入到工作伦理体系之中,这就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去实现自己,一种在工作伦理之外的人的解放于此实现。

其次,UBI不仅对于边缘群体来说是解放,对于那些把工作视为伦理的主流人群来说,也是一种解放的可能。UBI把“闲暇”这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让我们意识到我们主要的生活不是工作,而是闲暇,闲暇本身可能更是自由的重要场所。当然,在此仍需注意的是,UBI虽然将我们从工作伦理中解放出来,却并未提供一种新型的伦理,我们需要自行去建构的一种新型的适合于UBI框架之下的伦理观。这也是为什么UBI要作为一个元问题被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因为一旦我们意识到我们现在需要建构一种相应的新伦理观。

……

UBI的人性论基础有什么问题?

李筠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社会团结和进取心是一个永恒的矛盾问题,平等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矛盾问题,UBI的提出和倡导者,他们背后也有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他们为什么觉得UBI是好的,因为他们觉得当每一个人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之后,他可以去发挥自己的特长,他可以去学东西,学手艺也好,学艺术也好,学哲学也好,总而言之,去发挥他自己的某种潜能,让这种潜能得以充分展现。

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潜能,某种程度上如果不考虑质的差别的话,在人的无限潜能的意义上,它是平等的,是一种自然的平等。只不过由于贫穷,由于温饱或者由于一些最基本的疾病的问题,让他这种潜能没有办法发挥。

但我想说,从这样一个人性善角度来讲,UBI的论证完全是失败的。

换一个角度讲可能更有利于UBI,就是社会发展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会让人变成什么样。像张笑宇老师讲的,我们社会制造财富的能力已经非常地丰沛,根本不需要你去汗流浃背地挖地,就能够得到基本的物质资料让你存活。那么,人不需要制造那么多财富,社会制造财富的能力太强了,我们不制造财富的时候怎么安顿自己呢?拿着UBI,去安顿自己的良好嗜好。在这个社会变迁的意义上去讨论UBI更靠谱。

如果从人一旦有钱就变好的角度去支撑UBI,我认为是极其荒唐的。不要说人,就连老鼠有“钱”了也不会变好。我从笑宇老师那听过一个很好玩的故事,动物行为学家做过一个长达几年的实验。有一堆老鼠,如果把它们全养到白白胖胖的时候,什么争斗都不需要,就可以保障非常充足的物质条件的时候,你猜老鼠会干什么?它们就活得像我们人说的“百无聊赖”了。已经胖到我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老鼠们不仅不互斗撕咬抢地盘,甚至都不生孩子了。老鼠是不会念哲学的,把人养起来,也不会去念哲学或者画油画。这里面完全没有任何必然关联。

换句话说,UBI的人性论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假设,如果人的低层次需求得以满足,人自动就会去追求高层次的需求。谁告诉你的?为什么我吃饱了就要去念哲学?有必然关联吗?我吃饱了我接着吃啊,我去打游戏啊,就不念哲学怎么了?你能强迫我吗?UBI体系要规定我吃到多少斤、领了多少钱,就必须去念《理想国》吗?这种强制性合理吗?如果真强制规定了,人真的就能像这样被驱赶着变好吗?

所以人的需求自动自觉往上迁移,然后需要一个保底的收入来支撑,这样一种设想完全是一厢情愿。

图 | 马斯洛需求金字塔

人的需求是非常多样的,它并不会必然地往上跃升。需求怎么迁移和人自己的境界是什么样、历练是什么样、经历是什么样、追求是什么样大有关系,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没有一种统一的格式。甚至可以合理地设想,有人吃饱了穿暖了,不念哲学,不读诗歌戏剧,反而去寻求刺激,甚至干出很多危害社会的事情。这也完全是有可能的。谁说人吃饱了就一定会干好事,不见得。

……

UBI能否成为为人类整体提供的一份保险?

黄少卿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当我们强调人要通过劳动来实现自己的收入,然后过一个体面生活这件事情的时候,或者说,我们把它强调为是一种应该坚持的理念。其实,这背后有很强的假设,如果深入分析就会发现有些假设可能并不完全成立。

比如,我们强调人的能力发展很重要,但是我们到底要发展什么能力?是发展根据我所遗传的基因特征体现出来的能力,还是按照当下的市场竞争所要求的、但其实基于我的基因特征并不具有优势的能力呢?如果是后者,那岂不是无论如何我在竞争中都会处于劣势呢?而且,由此我所放弃发展的自身独特能力真的没有价值吗?事实上,这不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被劳动所异化吗?!

当下许多有关UBI的讨论,通常会援引罗尔斯的观点,来论证人类需要各种各样的救助体系和救助机制,需要对社会竞争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保障。但这种论证可能无法充分理解UBI的必要性。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从无知之幕作为逻辑起点推导出正义的两个原则,其逻辑是非常严谨的,但我依然认为,有两个基本问题在罗尔斯的讨论中还不够深入。

图 | 罗尔斯《正义论》

第一个问题在于,他的分析落在个体层面。当他分析差别原则时,讲到偶然因素,比如个人身体原因,或者一个暂时不利的外部冲击,使得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需要政府的救助手段。那么,这些救助都是从个体意义来讨论的。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会生在贫困家庭,还是富裕家庭,我们不知道会不会有机会接受教育,当然,也不知道生下来时身体和心智是不是完整的。在这个无知之幕背后,当我们意识到人生中的各种潜在风险,也许每个人都愿意给自己保留一份保险的功能。保险的功能实际交由政府来实施,通过今天的各种转移支付项目组成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罗尔斯所指的无知之幕背后,人们担忧来到现实世界后可能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显然,罗尔斯是在个体意义上讨论这个问题。

但是,我们人类整体的风险问题怎么解决呢?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其未来要面对的不确定性或风险问题无疑更加要紧,譬如环境问题。这件事情怎么解决?今天它可不是一个无稽之谈,也不是遥不可及的话题。因为我们看到气候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从去年开始的新冠疫情,给我们整个人类带来了各方面冲击。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解决人类整体风险这个问题。

个体意义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可以依靠那些成功者或没有受到冲击者的救助来解决。但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不可能存在另一个人类来施加救助,它只能依靠人类自己。怎么靠?我们并不清楚未来会出现什么风险,什么不确定性的灾难事件,所以,我们就需要有足够多的应对方案。这些方案并不是说我们今天就能提前把它们都设计出来,而是说,我们需要储备应对各种不确定性的足够多能力。从今天起,为了给作为整体的人类社会提供保险,就要尽可能多地保留人类处理危机的各种能力。

人的能力是多样性的,人类本身在进化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多样化能力。在这次东京奥运会上我们看到,有的人擅长速度型项目,有的人擅长力量型项目,有的人擅长技巧型项目。当然,除了这些与身体相关的运动能力,人类还具备其他能力,比如说心智能力,有的人擅长文学的形象化表达,包括语言和和图形表达,有的人擅长于数理推导。正是这些多样化的能力,才给人类未来解决不确定的灾难与危机提供了足够多的可能方案。

我们知道,今天从生物学角度来讲,能力多样性是建构在基因多样性基础之上的,我特别想要提出并强调这一点。如果说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要解决未来不确定的危机和灾难,需要准备足够多的能力,而这些能力要建基在基因多样性之上。那么,真正意义上,UBI的独特价值正在于,它可以确保我们人类的能力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获得最大可能的维护。

UBI为什么能实现这一点?在我看来,就在于它让不同能力的人,不管你今天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都有机会生存下来,直至让表现出不同能力的多样化基因都有机会传承下去。

然后,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罗尔斯讲到的第二个正义原则分两个小原则,一个是机会平等,另一个是差别原则。他特别提到,需要差别原则是因为偶然因素会影响个体收入,偶然因素就是短期因素,一种很快会调整变化的因素。一些个人因为受短期的、偶然的因素影响处于社会不利地位,那么,其他人应该帮助他度过短期难关,随后,他依然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足够收入并体面生活。

如果导致人们处在不同收入层级、不同生存状态的原因仅仅是偶然且短期的。那么,我们并不需要UBI,既有的各种政府转移支付项目所构建的社会保障网络,就足以让人们较好地对抗偶然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也就足以确保拥有不同基因和能力的人们有机会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并且通过代际传承将多样化的能力和基因保留在人类社会中。

但实际上,偶然因素也许并不是短期因素,正如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某些偶然因素对人类进化或者说人类演化产生了长期影响,导致具有某类基因及对应能力的人会长期处于社会竞争,尤其是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这一点。

譬如,有些民族在狩猎过程中演化出来的长跑能力(必然有对应的基因),在人类进入农耕时代后会显得作用不大;太平洋上的人群演化出利用星座辨别方向并在大海中长时间航行的能力,到了人类发明罗盘甚至有了GPS定位系统以后,同样急剧地失去其经济社会价值。如果没有相应的救助机制,也许在这些民族没有演化出适应新时代的能力之前,就已经在竞争中走向灭绝。但是,谁又能肯定他们曾经拥有的能力对于人类处理未来的不确定性灾难毫无价值?

回到个体层面,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不去努力工作,也并不是其工作能力对于人类社会没有价值,而仅仅是因为在今天,在此时此地的环境下,他的行为或创造性活动不能由市场机制来给出足够合理的定价。

譬如,你具有画抽象画的能力,但这种能力目前大家认为不重要,没有人给你足够高的出价。如果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定价,从事这种画画劳动就得不到足够多的收入,让你过一个相对好的生活,甚至无法解决基本温饱和生存问题,无法结婚生孩子。长期而言,这种基因和能力就会湮灭于人类社会。但是,我们不清楚,未来会不会因为什么突发事件,或者说什么社会变化,这种抽象作画能力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如果没有像UBI这样的方案来确保最大可能的多数人获得基本生存保障,给他们一个有发展能力的机会,从长期来讲,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和能力的多样性是很难维持的。如果这一逻辑分析有道理,我们就会意识到,假如人类将来面临某种不确定性灾难,是我们今天占优势的能力根本无法解决和克服的,那么,我们甚至还没有找出可能的解决方案,人类的灭顶之灾就已经降临。

一句话总结,我认为UBI是给人类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确保能力和基因的多样性,由此创造了选择权价值,从而为解决人类未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提供了多样化解决方案,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的重要性被他本人低估了。如果我们真的做到了这一点,它是能够超越罗尔斯在他的著作中所强调的而发挥更大的作用。

……

原标题:《给全民“发钱”,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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