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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中国慈善观,从本土、外来到本土

万喆(特约评论员)
2021-09-03 21: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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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分配的概念如此“火热”,“慈善”又被人们挂在嘴边,说起慈善,在全球,我们不免会谈起美国的慈善业发展状况,但回头来看,中国的慈善概念和慈善业发展,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其演变也非常有意思。

中国古代慈善观,源远流长

说起慈善概念的源远流长,美国就没法和中国比了。

现在最早有明确记载的,慈善一词,出现在《魏书·崔光传》:“光宽和慈善”。

先秦时期,中国就产生了以诸子百家为代表的慈善思想体系。总体而言,儒家对中国社会影响巨大,堪称诸子百家之首。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核心是“仁”。其理论本身就主张“民本”、“仁政”和“大同”。其提出“人皆有不忍人心者”,在提倡“仁政”、维护礼制、呼吁政府积极介入慈善事业的同时,也强调人和人之间都有爱护之心,“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提倡民间的互助互济;先秦道家思想也非常注重“善”之“道”。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庄子说,“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都是劝全社会共同向善,“损有余而补不足”;此外,管子、墨子为代表的墨家思想中也都蕴含着重要的慈善内涵。其中,“兴德六策”中,“匡其急”是指“养长老,慈孤幼,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振其穷”,包括“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资乏绝”等内容。也有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病;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广泛涵盖了对老人、儿童、穷人、病者等弱势群体的救济思想。

到了汉唐时期,中国古代慈善思想体系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补充。西汉武帝时期,由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提倡,儒家慈善思想也随之成为中华慈善事业思想体系的支柱。此后,唐代韩愈的“博爱”到宋代张载的“民胞物与”,儒家的仁爱思想一脉相承。

除了本土慈善思想内部的变化,外来的佛教思想也为整个中国古代慈善思想体系的壮大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慈悲观本就是佛教教义的核心。佛门中有“十善十恶”、“修三福”、“持五戒”之说,并为实现劝善、化恶提出了因缘业报说。佛教传入中国后融入中国传统思想文化,逐渐形成了以善恶因果循环为主要内容的伦理思想,对规范“向善”行为提出更多道德规范。

近现代慈善观的演变,西学东渐

源远流长是一回事,到了现代化这儿,还得过一道“坎儿”。

慈善的概念尽管在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中一直存在,但以“仁慈”和“善心”为核心的慈善活动,其实有很强的偶发性,也就是说,特别有赖于从事慈善者的道德意识。各种文人墨客、达官士子都好,他们称颂慈善、赞美慈善、履行慈善,这些都是为了显现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但直至康有为的《大同书》中的慈善观一样,主要体现的是一种恤穷的慈善观。

所谓恤穷的慈善观,主要指的是“救穷”“救急”等,比较明显的例子是荒年或灾荒时期、地区的赈灾。这些赈灾,多为临时募捐,用以暂时性安置相关地区的灾民、流民等。

此类举动当然也是发自善心,也对平稳人心、稳定社会等有很大作用。但逐渐的,就有人开始提出疑问,即救荒的好处很明显,弊端似乎也很明显。能不能从一身及至一家,从一时及至永久,从救急变成救贫呢?赈灾观念能不能从救灾变成防灾?救助理念能不能从给物资、给食品变成开风气、正人心?慈善价值观能不能从简单的“乐善好施”变成“经世致用”呢?

清末民初,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开始开展积极的慈善赈灾等活动,也推动了西方慈善理念的“西学东渐”。随着前去海外游学人员的数量增加以及西学报刊的传播,中国对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新慈善观念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国际慈善理念开始出现。

这个时期,许多慈善家们更多地拓展了慈善的理念,将西方慈善理念、中国传统慈善理念、儒释道慈善观等进行了有机融合。他们主张以慈善事业“激发人心,维持世道”。在社会转型阶段,现代人间佛教运动形成了以慈善事业作为佛陀教化根本目的及弘法利生之主要手段,和佛教徒作为国民一分子所应尽之义务以及现代佛教救命圈等重要思想传统,近代道教的慈善思想添加了近代中国的现实意义。传统文化和宗教的慈善观也从个人的“功德报应”转向“国民一分子”,慈善思想从传统社会的救己逐渐演变到现代化过程中自觉的救世。

慈善事业的又一个春天,新时代的慈善有更多发展空间

新中国建立后,慈善观又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建国初期,对资本主义的一些慈善观念及行为是持批评态度的,认为是统治阶级笼络人心、粉饰太平、缓和阶级矛盾以至进行精神侵略的方式和手段。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慈善事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新的慈善价值观也逐渐形成。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来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问题上,邓小平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理论,与此同时,他也提出了新的慈善观。1985年3月,小平同志说,“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决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出台。

2001年,国家“十五”计划提出了“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管”的要求,这是我国的五年计划纲要中第一次出现对慈善事业的规范。

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定位,“慈善”正式进入中央文件。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问题已经突破了理论的禁区,对慈善事业的肯定、支持与鼓励已经上升到国家政策和战略的层面。

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支持发展慈善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迅速。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首次明确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和地位。

后记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尽管其对资本主义的一些慈善观念及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但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完全否定慈善本身。恩格斯不止一次夸赞无产阶级的真慈善,他认为“工人阶级比资产者仁慈得多”。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了社会分配的相关问题,其认为,未来社会财富分配前,应提前设立后备基金用于帮扶弱势群体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等,基金的性质可以具有慈善属性。

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解释:“慈,爱也”,“善,吉也”。

“慈善”二字,看起来简单,但怎么去理解、剖析、思考、实践,从其历史流变看,其在历史的大浪潮中也起起伏伏,其意境和内涵也与时俱进,不断履新。

从本土到外来,吸收溶解成为本土,再遇到外来,再吸收成为本土,又遇到外来,又吸收转化,中国的慈善观和中国文化一样,在开放中包容,在包容中进步,兼收并蓄,演变出最适合自己的价值体系。

因此,在国家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总体提高的大背景下,强调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概念,其实也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代中国发展相结合的新突破和有效应用。

(作者万喆为经济学家,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

    责任编辑:蔡军剑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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