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开平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

2021-09-03 19: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开平发布

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

权威发布 服务民生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暑期已过,新学期悄然而至。在此,祝愿每一位同学在新的学期健康快乐、学业进步!

这个暑假,全国的中小学生们收到了一则好消息,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对“双减”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的有力举措。为让“双减”政策落地惠及每个学生和家庭,在此,我们真诚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科学看待校外培训。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严格限制机构数量、培训时间、收费价格,严管内容行为、严控广告宣传、严禁随意资本化,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也希望家长朋友从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出发,多点亲子陪伴,少点校外培训;多点户外运动,少点无效重复;多点互促互学,少点强加意愿。

二、正确看待孩子成长。家长朋友要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不盲从、不攀比。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三、加强沟通家校共育。实施“双减”政策,并不意味减掉所有课业内容,更不意味降低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市教育局将持续推进扩容提质工程,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延时服务水平。作为家长,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孩子充分利用在校时间,进行高效学习,提高学习质量。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和谐共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开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致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开平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你们好!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开平市教育局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以下提示:

一、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我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严格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意见》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

三、禁止违规发布宣传广告

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四、强化收费项目管理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等内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收取费用不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有学生退费的,按双方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五、自觉履行校外培训职责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认识校外培训定位,自觉履行校外培训职责,加快转型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杜绝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开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来源:开平教育

原标题:《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开平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