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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态势和常态化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从9月10日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就恢复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办理有关事项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不得进入,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 本院线下诉讼活动同时有序恢复。
三、为避免人员聚集,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根据实际情况控制人数,请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指引,自觉耐心排队、分散等候。
四、办理诉讼服务和信访事项,请优先选择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或者邮寄方式进行。
五、确需通过走访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规定逐级走访,就近反映问题,尽可能避免人员流动,减少途中往返。
特此通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9日
原标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相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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