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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一男子打工时未签协议,仅有微信记录和录音,工钱能要回来吗

2021-09-17 17: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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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你】一男子打工时未签协议,仅有微信记录和录音,工钱能要回来吗? 原创 石金南 内蒙古晨报 收录于话题 #我是记者•我帮你 55个内容

近日,内蒙古晨报“我是记者·我帮你”服务专线0471-3339111接到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张先生的反映:自己和另一位同伴三年前经人介绍去商都县某村庄安装土暖打工赚钱,介绍人却将最后应结付的一万多元劳动报酬扣下,三年来一直未能归还。

张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打工只是经人介绍,并没有走常规流程去相关部门登记,也没有明确的劳动协议和结算清单,因此报酬也是有多少收多少。他本以为土暖安装完毕后能及时结款,但该介绍人将最后三户人家的欠款统一收齐后挪作他用,迄今仍未归还。张先生称,目前他手中有当时与介绍人联系的微信记录和录音,询问有这些是否可以当作证据走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

就此,内蒙古晨报“我是记者·我帮你”栏目记者向内蒙古京蒙(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的郭峰律师咨询,郭律师表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张先生的录音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算是充分的物证,还需要书面字据。

郭律师建议张先生找到介绍人收取欠款的那三户人家,由他们出面写出凭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信息、付款人信息、介绍人信息、时间、地点、施工内容、劳动报酬金额、结果等,直接走诉讼途径。

如果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烦心事、困难事,请牢记内蒙古晨报“我是记者 我帮你”服务专线0471-3339111,或下载内蒙古头条App,点击“我帮你”上传需要帮助内容,无论何时何地,需要帮助时,记者就在你身边。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刘鑫 实习记者:石金南

原标题:《【记者帮你】一男子打工时未签协议,仅有微信记录和录音,工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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