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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大回应“男生杀室友校方7万私了”:系学校人道援助

何林璘/中国青年报
2016-04-16 08:30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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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成都4月15日消息,3月27日深夜,四川师范大学大一男生芦某在宿舍楼学习室内被其室友滕某杀害。4月15日,四川师范大学发表官方声明证实此事,称此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该校党委书记周介铭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滕某用菜刀将芦某杀害后并未离开,而是告诉其他室友自己杀人了,让室友报警,自己则继续呆在犯罪现场,当晚被警方控制。

案发现场
被害人芦某的堂兄芦海强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3月28日凌晨1点10分接到校方电话,说他弟弟出事了,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芦海强赶到案发现场、该校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一楼学习室后,现场已被警方控制。“看到我弟的遗体还在里面。”芦海强说。

3月28日下午,芦海强在殡仪馆见到了已被多处缝合的弟弟遗体。“我开始不敢相信,觉得是随便找的遗体骗我的,后来认出来了,是我弟没错,身上到处都是缝合的痕迹。”芦海强说,“说是砍了50多刀,光把遗体缝合到一起就花了近两万元”。

据成都龙泉驿区公安分局4月15日最新发布的官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滕某与受害人芦某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白天从超市买来的菜刀将芦某杀死。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警方已于3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

芦海强通过弟弟的同学了解到,3月26日,被害人芦某在寝室内唱歌吵到了同寝室的滕某,两人吵了一架,之后被室友劝和,两个人之后还见了老师,还都打招呼。第二天,滕某外出一天未归,晚上11点多回到宿舍后,宿舍已经熄灯。滕某把正在玩电脑的芦某叫到了宿舍楼内不熄灯的学习室里,用一把不锈钢菜刀将芦某砍死。作案后,滕某回到寝室,告诉其他室友自己杀人了,让赶紧报警告诉辅导员,不然还要继续砍人。“奇怪的是他没跑,把自己反锁到学习室里,警方来后就把他控制了。”周介铭称。

赶到现场的芦海强最初处于完全懵了的状态,怎么都不相信。3月26日,芦海强还接到弟弟的电话说没钱了,想让他给汇500元生活费。“当时我还把他骂了一顿,因为前些天刚给他打完钱,那天我就先给他打了300元,因为他新买的电脑是分期付款的,说28号那天要付一笔。”芦海强回忆道。

“这个杀人的孩子和被害的孩子是老乡,是同专业。听说俩人关系还挺不错的。”周介铭告诉记者。

被害人芦某今年20岁,是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两岁时父亲意外死亡,之后母亲改嫁,芦某一直跟着自己的大伯生活。

“他一样都是喊我爸妈叫爸妈。”芦海强说,“他喜欢唱歌,所以中学备考的一直是音乐方面的专业。”

2015年夏天,芦某拿到了川师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的录取通知书。比芦某年长6岁的芦海强因为在成都工作,担负起照顾芦某的责任。“其实,现在有些后悔,当初是我坚持让他来四川、报川师大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在成都可以照顾他,他本来想考海南师范的。”芦海强说。

此前,芦海强送弟弟到学校时到过弟弟的寝室,见过几个室友。芦海强说:“他(滕某)和我弟、我还是老乡,当时就觉得还蛮亲的。”

“我弟自小性格特别活泼,心大,所以口角不合这些事他可能真的之后就忘了,只是没想到之后会有这种事。”芦海强说。

据了解,芦某的遗体已于4月9日被火化。案发现场“学习室”的门上贴着“维修中,暂停使用”的通告。芦海强称,自3月27日案发至今,尚未见到滕某的家属。

对于网传校方用7万元私了一事,周介铭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说:“网上说的7万余元私了不是事实,是我们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家属的人道援助。事发后,芦某的家长从甘肃来成都,这笔费用是支付他们的住宿、交通等花销的。案件须待公安机关侦查定性。”

四川师范大学发表官方称,称学校高度重视,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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